全域10546条乡村道路都有名字了!

2023-08-18 15:06:45 - 佳木斯政务

转自:佳木斯政务

法治街、富裕路、永泰路、江河街……走在乡村的大街小巷,一条条道路告诉你自己那充满寓意的名字时,也成为乡村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近年来,我市聚焦乡村地区“有路无名、有名无标”的问题,以同江市为试点单位,经过深入研究、反复摸索,形成“同江模式”,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思路加快全市乡村道路命名设标进度,命名了一批有时代内涵的新地名好地名。目前,我市4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已经实现全域10546条乡村道路命名全覆盖。

立足于方便百姓记忆、弘扬民族文化、镌刻历史印记、彰显地域特点、展示乡村形象的原则,我市通过查阅史料、深入研究、反复探讨、咨询专家等方式,对乡村道路所在的地名传统文化进行梳理,挖掘其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形成了7个主要命名规则。有以“美好愿景名称”命名,此类地名有效表达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美好向往期待,例如“永泰路”“和谐路”,命名占比40%;有以“村名取字”命名,这类地名采取“村名首字+X”方式命名,使村名与街路名有效整合,充分彰显地名整齐划一、规范有序的特点,例如“东安村”的“东极街”“东升巷”,命名占比30%;有以“百姓约定俗成”命名,这类地名大多是当地民众多年来口口相传的地名,为保留群众生活习惯,在清理不规范地名后,持续沿用具有文化内涵的好地名,命名占比15%;有以“地理实体”命名,这类地名方便群众记忆、便于定位,命名占比7%;还有以“红色历史事件”、“古语典故”、少数民族语命名的乡村道路,让每条路都能讲出一个故事,等等。

我市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力量及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实地调研、仔细研究探讨如何把握命名原则、明确命名范围、细化命名程序,制发《关于开展佳木斯市行政村村级道路命名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考虑辖区内街路的来历、含义、起止点、长度、宽度、走向、质地等相关地名要素的基础上,开展组织实施,制定道路命名实施方案,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县级民政部门结合乡镇、街道上报的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可行性分析、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形成审核意见反馈乡镇、街道完善方案;方案完善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报请县级政府,县级政府批准使用后报市政府备案,同时备案材料送市民政部门,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发布公告,并通过报纸、媒体、政府信息网、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批准使用的标准地名,提高群众知晓率。

全域10546条乡村道路都有名字了!

编审:王艳颖

编辑: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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