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办理不及时“节外生枝”

2022-09-18 15:57:24 - 北京晚报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可能会改变原来的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在法律意义上的转移。遇到特殊情况时,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因此,采取有效方法,及时办理继承,可以有效减少财产在后续转移过户中的麻烦,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家庭纠纷。

房产继承办理不及时“节外生枝”

未及时办理继承遭遇难题

宋伯伯多年前发生意外去世,留下了一套价值600万元的房产。多年来,这套房子一直是独生女儿宋女士一家居住。去年,宋女士的爷爷离世后,宋女士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家的房子只和爷爷奶奶父母四人有关系,只要奶奶和妈妈都愿意放弃继承权,把房子留给自己,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继承手续什么时候办都可以。

前段时间,宋女士在信承继承速办服务中心与街道联合举办的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中了解到,自己家里的情况并不像开始想象的那样简单。她急忙来到信承一站式继承速办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发现自己继承房产这件事出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困难。

宋女士的爷爷奶奶婚后育有三子一女,大儿子宋伯伯先于父母去世,宋女士的爷爷奶奶都享有儿子房产的继承权利。宋女士的爷爷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他应该继承的份额将转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宋女士一直不办理继承手续的话,等奶奶百年之后,又将产生另一个转继承关系。时间拖得越久,就有可能产生更多的继承人,办理继承的手续也会变得更复杂,更重要的是,极有可能因此引发争夺财产的家庭矛盾。

委托专业机构一站式速办

宋女士回到家后,就父亲房产继承问题与两个叔叔和姑姑说明情况,请他们帮助自己办理继承手续,二叔和姑姑通情达理,愿意放弃自己手中的继承份额,但三叔却不想放弃自己的份额,且宋伯伯去世较早,原单位已经倒闭,人事档案不知去向,宋女士也没有办法搜集到继承所需的材料。

为了避免亲人之间产生矛盾,宋女士再次来到信承一站式继承速办服务中心,委托信承帮助自己办理继承。信承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成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为宋女士出具了专属的继承方案。一方面通过沟通调解为宋女士和其三叔达成了和解,避免了对簿公堂的场面。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到访了医院与宋伯伯的原工作单位等地,成功搜集到了宋女士继承所需的各种资料。

因为张奶奶年事过高,不方便行动,但是老人头脑思维清楚,信承工作人员又联合公证处上门为张奶奶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在信承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只用了两周时间,宋女士就成功地拿到了房本,消除了萦绕在心头的愁绪。

家庭成员改变尽快办理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转继承,即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信承一站式继承速办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因为死亡顺序影响到了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在上述情况下会和独生子女的叔伯姑姨等产生继承法律关系。若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继承人需尽快办理继承手续,以免未来产生其他继承法律关系,造成财产法律意义上转移,给后续办理财产转移过户手续增添不必要的问题。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