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源头生态保护 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2024-09-18 02:37:10 - 青海日报

加大源头生态保护  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加大源头生态保护  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贯彻新发展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自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郑州发表重要讲话,确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以来,青海省水利厅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完善一系列规划、构建区域水网格局、提速水资源集约节约、强化“河湖长+林草长”联动、健全防洪通道骨干网络体系等一揽子政策举措,全流域、全方位、全系统保护治理,一泓清水入黄河,全力推动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规划统筹引领

五年来,省水利厅始终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结合水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印发实施了《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青海省湟水流域水网规划》《青海省水网规划》等规划,明确水资源水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和三年行动方案,构建了层级配套、衔接有序、系统完备的水利发展规划体系,为扎实推动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资源水安全工作提供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

坚持以点带面一体协调推进

以湟水流域和共和盆地为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区域水网布局,扎实推进青海建政以来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引大济湟”工程。工程全面完成后,将解决青海东部地区湟水河北岸百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旱改水”总面积6.67万公顷,受益范围覆盖1州2市5县(区)的75个乡镇;杨家、西纳川、夕昌、哇洪等重点水源工程陆续建成;马什格羊、浪加、尕干水库等新建灌区及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等防洪工程持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淤地坝等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有序推进,以供水、灌溉、防洪、水保等功能为主的黄河流域水网骨架正在加快构建。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0处中型灌区、1071处小型灌区,初步形成了蓄、引、提、调相结合的灌溉供水网络配置格局,灌溉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五年来,我们始终以让老百姓“喝上水、喝好水”、让“干净水、放心水”润泽百姓生活为目标,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全力加快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持续扩大民生水利覆盖范围,竭力补齐饮水安全的“小康短板”,实现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和绝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清零”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的供水保障基础。

坚持以严促管系统治水增效

五年来,全省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实施《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连续11年完成国家控制年度目标,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深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协同推进各类载体创建。2023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为48.7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15.9%。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9。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真正做到一江清水向东流。

坚持建章立制协同联动提质

有效构建了“省到村五级河湖长+省市县三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行业部门+公益性河湖管护员+民间河湖长”新型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工作通报、考核激励、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通过省人大地方立法,率先在黄河流域九省区出台施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将河湖管理保护各项新制度、新机制通过法规固化下来,推动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格局。五年来,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五级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5750名河湖长、近1.6万名河湖管护员和近千名“马背河湖长”等民间河湖长各负其责、担责尽责、协同履责。与此同时,与甘肃、四川、西藏三省区建立了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持续强化“河湖长+林草长”联动,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共建共治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统筹巡护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强化六项机制运行,统筹联动凝聚合力,不断拓展“河湖长+”“林草长+”工作机制,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治理,持续改善河湖生态质量,不断厚植绿色生态基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域共治、标本兼治的合力,努力构建省级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林草管护新格局。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推进南川河、恰卜恰河、格尔木河母亲河复苏行动,持续做好湟水河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西宁、民和生态流量(水量)断面达标率100%,全面推进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全省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水和谐共生画卷渐次展现。

坚持以人为本筑牢安全防线

2019年以来,实施了湟水、布哈河等10条重要支流及91条中小河流治理,累计治理河长约1600公里,完成海晏县光明沟、兴海县沙沟等17条重点山洪沟治理及3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形成以黄河、湟水等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为行洪通道的防洪减灾骨干体系网。搭建了覆盖省级、8市(州)、40县(市、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划定了1836个自然村危险区,确定了危险区预警指标,水雨情监测站点平均到报率为97.6%,加快补齐防灾减灾工程体系短板,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

省水利厅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担负起“中华水塔”守护人职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全面加快青海现代水网建设,着力强化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持续推进河湖生态复苏,不断增强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奋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水利担当、作出水利贡献。

(白玛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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