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赣州两商家被查处!

2024-09-18 16:09:2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2023年11月21日,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赣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通过熏蒸、护眼等健身调理体验和赠送礼品吸引消费者,且通过店堂广告、观看视频、授课等各种宣传方式,宣传多肽地龙蛋白压片糖果等预包装食品具有心脑血管中风疾病的预防调理作用,误导消费者购买食用,涉案金额共1.14万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2024年3月21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侵害消费者权益,赣州两商家被查处!

2024年4月9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南康一商家故意拖延其网购的沙发的发货时间,举报人于2024年1月10日在当事人淘宝店铺下单沙发、餐桌、床,商品总价29288元。截至被举报之日,当事人未履行约定,无故拖延沙发(价格为1.61万元)的发货时间,使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侵害消费者权益,赣州两商家被查处!

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补足商品数量或退还货款。当事人在限期内仍未能补足商品数量或退还货款,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警告、罚款1.61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李元 通讯员颜洁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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