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度丨被立案调查!五问三只羊涉美诚月饼事件

2024-09-18 18:06:00 - 新京报网

“疯狂小杨哥”所涉的美诚月饼风波持续发酵。其实,这不是小杨哥首次在带货商品品质上引发争议了。如果认定虚假宣传,直播间“非销售者”也要担责吗?网络直播销售中,还有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警惕?关于“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你知道多少?一文速览。

“三只羊”涉美诚月饼事件,各方有何回应?

据报道,近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大量关注。根据直播回放视频可以看到,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及其旗下主播在直播间声称这款月饼是香港高端品牌,里面是黑松露,还是米其林大师调制的。

新闻多一度丨被立案调查!五问三只羊涉美诚月饼事件

多名代理商和网友表示,美诚月饼在香港没有门店。也有网友晒出已购月饼的产地信息,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

9月14日晚,三只羊旗下直播间停止销售美诚月饼。9月16日,网友查询发现,香港美诚旗下“美诚礼淘宝旗舰店”已下架所有月饼产品。

不少网友质疑该月饼涉嫌虚假宣传,并表示申请退货遭到拒绝。对此,美诚月饼客服表示,“月饼属于时令性特殊食品类目,我们非常遗憾地告知,本产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也有网友晒出聊天截图反映,他在下单美诚月饼的小杨哥直播间和三只羊网络后台申请退款,也一直未获回复。对于诸多“没有售后”的质疑,小杨哥近日在直播时表示,公司一共有三道售后,不存在没有售后的问题。

据了解,香港知名艺人曾志伟曾于今年9月初与疯狂大小杨哥在直播时介绍推荐美诚月饼,表示“这个送礼是非常好”。近日的香港小姐选举决赛中,接受访问时被问及“月饼风波”,曾志伟拒绝回应。

9月17日,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关注。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现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详情>>>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指出,三只羊若被查实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中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具体罪名可能包括欺诈消费者行为等。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消费者损失等。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所律师程守法认为,三只羊或将被重罚营业额5倍,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抖音平台客服曾回应媒体称,针对小杨哥直播间美诚月饼一事,平台会进行核实。若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等,会进行停业整顿、清退、商品下架、关店等处理。

9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涉美诚月饼的最新情况通报,其中提到,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是一家食品贸易商;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流程环境符合要求,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已向直播平台所在地市监部门和直播带货公司注册所在地市监部门发函,要求协助调查,相关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详情>>>

小杨哥还曾有哪些带货“翻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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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这不是小杨哥首次在带货商品品质上引发争议了。

今年3月,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梅菜扣肉使用槽头肉的乱象,知名打假人王海随后指出,小杨哥的直播间也销售了这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尽管小杨哥及其团队迅速回应,表示将为消费者退款,但这一事件的负面影响远未消除。

在槽头肉事件尚未平息之际,小杨哥又被爆出销售假茅台,遭遇诚信危机。此前,尽管小杨哥团队迅速发布声明,强调所有销售的茅台酒均经过官方鉴定为真品,但消费者的质疑声依然不断。据大河报的报道,广州中九检测机构在9月12日至14日已检测出72瓶“三只羊争议茅台”不符合正品特征。

去年12月,“疯狂小杨哥”直播带货的一款牛肉卷被指“货不对板”。这款号称“原切牛肉卷”的湖北某品牌牛肉卷,在“疯狂小杨哥”直播间的售价为89.9元4斤,后被质疑为合成肉。有消费者称,这款牛肉卷吃不出牛肉味。今年9月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视频称,“疯狂小杨哥”带货的假原切牛肉卷公司已被罚款50万元,有4.2万名消费者被骗,退一赔十需要赔偿4200万元给消费者。

如果认定虚假宣传,直播间“非销售者”也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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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件,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介绍,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定义、认定条件、法律后果以及具体的处罚措施。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认定虚假宣传需要考虑主体、行为、结果、主观等几个方面。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具有社会危害性。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不论其主观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如经执法部门介入调查虚假宣传成立,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等,都将面临行政处罚。

网络直播营销有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看直播带货忍不住地买买买?先别急,一不小心就被套路。蹲守直播间的你,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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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或是图文不符,推荐产品与实物不一致;或是夸大宣传,毫无根据地夸大产品功效。

▲退换货难

直播带货也应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一些直播电商拒绝售后、限制退货、拒绝退货等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销售违禁产品

有些网络直播电商甚至为违禁品销售提供滋生土壤。主要表现为:

●某些直播电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公然销售野生动物;

●直播电商不具有相应资质,随意销售处方药;

●某些直播电商销售假药,直接危害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

专拍链接是卖家专门设置的货物购买链接。某些网络直播电商违规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主要包括:链接内缺乏商品详情介绍;所售商品和宝贝链接描述商品严重不符。

▲诱导场外交易

“诱导场外交易”是指引导消费者转入直播电商平台以外的微信等社交软件平台进行交易,但若消费者在维权时,这种交易往往在举证能力、主体认定、责任分担等方面存在问题。

因此消费者应尽量避免进行场外交易,如发现主播存在诱导进行场外交易行为的,要及时通过截屏、录像等方式保存有关证据,并及时向网络直播电商平台投诉举报,以净化整体消费环境。

▲滥用极限词

极限词是指类似于“最佳”“第一”“顶级”等极端描述性的词语,这类词语本身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极有可能夸大产品的功能和价值,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在网络直播电商中,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消费者往往在“限量秒杀”等言语引导下“冲动消费”,这也使主播更倾向使用“极限广告词汇”博人眼球、提振销量。

▲直播内容违法

网络直播电商具有“电商”与“直播”两种属性,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现阶段仍处于野蛮生长期,内容良莠不齐,影响了网络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据梳理,相关违法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低俗色情,主播为了吸引流量,提高收看率,在直播中穿着暴露,进行低俗表演。

二是存在不当言论,部分主播文化水平有限,知识严重欠缺,在直播中口无遮拦,甚至发表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国家尊严的言论。

关于“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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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三”还是“赔十”,在法律上究竟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的区别是什么?

退一赔三适用于卖家有欺诈行为时,即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物。退一赔十适用于食品领域,即卖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退一赔三着重于看有无欺诈,退一赔十则不考虑有无欺诈,只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是否受到损害这个客观结果。如果卖家主动承诺退一赔十,则不论是否是食品,均应当按承诺退一赔十。

谁要承担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责任?

责任主体是经营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主体;这个经营者一般是销售者或服务者。类似闲鱼平台的某些个人卖家,可能就会涉及是否是经营者的争议。

整合自中国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保委、辽宁普法、央广网、新京报、极目新闻、中国市场监管报、辽沈晚报、广西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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