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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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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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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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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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
(1)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7.7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88%;实现合同销售额10.49亿元,同比下降27.00%。按公司持有各项目权益比例口径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权益口径合同销售面积6.7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9.1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结算面积11.8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5亿元,同比下降67.89%。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为91.9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5.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5.9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2)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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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主要开发项目外,公司还参股了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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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1-9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0.7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7%,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公司房地产出租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其2023年1-9月出租写字楼的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加权平均出租率70.62%,租金收入约0.37亿元。
2、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5.90万吨,同比增加1.90%;实现销售量5.84万吨,同比增加1.3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68亿元,同比增加0.40%。
3、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实现产量165.38吨,同比下降29.43%;实现销售量156.08吨,同比下降31.4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49.23万元,同比下降46.53%。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53.60万元,同比增加445.64%。
4、其他重要事项进展公告
(1)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提示性公告,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满足公司转型需求的业务扩张和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项目、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现经考虑外部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目前正在大力促进地产转型,房地产业务已处于逐步清理阶段,与“保交楼、保民生”的政策需求并不适配,因此,公司决定不再推进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如下:①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其他员工,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④报告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存续期为自2015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止。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于2023年1月8日届满。鉴于公司正在推进战略转型并据此确定董事会人选构成,目前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尚在推进中。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4)公司下属企业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与北京澜鑫置业有限公司就西北旺新村A3地块中商业部分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书,由德成置地根据北京澜鑫的要求定制建设A3地块的商业部分及车位,并在取得预售许可的相关文件后按约定价格出售给北京澜鑫。同时,德成置地将商业部分相关的地铁一体化接驳区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北京澜鑫。2021年,德成置地与北京澜鑫就该项目完成预售网签。受各种因素影响,该项目工程进度不及预期,德成置地与北京澜鑫目前正就工程延误等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协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北京澜鑫支付的合同款15.10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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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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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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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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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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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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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孝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心亭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解释的该项会计处理。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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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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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