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革命先烈,严惩!

2024-10-28 20:43:50 - 央视军事

近日

甘肃公安网安部门

会同江苏公安网安部门

快速处置一宗

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当言论

侮辱革命先烈刘胡兰的案件

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

并永久封禁有关网络账号

10月13日

甘肃省白银市公安网安部门

接到多名网友举报称

网络用户“对号某某”在直播时

发表言论侮辱革命先烈刘胡兰

要求核实处理

侮辱革命先烈,严惩!

白银公安网安部门立即行动

迅速开展核查

经查网络用户“对号某某”为强某

甘肃会宁人

长期在江苏省苏州市打工

强某在直播间发布了

侮辱革命先烈刘胡兰的不当言论

造成恶劣影响

白银网安部门遂将核实情况

通报苏州网安部门

并联系强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

10月15日

苏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强某作出处罚

并永久封禁有关网络账号

侮辱革命先烈,严惩!

近年来,全社会纪念英烈、表彰先进、慰问英模,健全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等,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雄、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以国法护卫英烈之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纳入犯罪,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来源:央视军事综合新时代中国双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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