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答116丨春节期间武江区有景点免费开放吗?相关部门回复了

2024-01-28 12:17:47 - 政府网站

转自:韶关发布

小编的话:

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民声,“韶关发布”开设“民生问答”专题栏目,对市民通过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广播电视台《民声热线》节目和韶关发布《民生问答》栏目留言等各平台反映的问题、诉求等进行梳理,并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反馈情况,为大家解惑答疑。

第116期民生问答来啦!!!

本期回答事关

 旅游资讯 

 政策咨询 

 相关建议 

 业务办理 

......

网友:

春节期间武江区是否有旅游景点免费向游客开放?或者景点门票有打折优惠?

武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一、武江区内的景点暂未有收费项目,欢迎市民朋友前来打卡游玩。

二、武江区景点游玩推荐:

(一)龙归至江湾休闲游路线:龙归水岸→龙归粮仓→安民祠→文武阁塔→带头古道→方田河畔小岸→四点金→十里江湾→寺前村→湾仔村绿美古树公园→中心公园(星空岛)→榕树广场;

(二)西河至重阳红色旅游路线:山蕉知青文化园→重阳镇水上无动力运动中心→千亩油菜花观光栈道→兰花种植基地→中共南方工作委员会韶关交通站南岸村遗址→千亩蔬菜观光栈道→西水暴动指挥部旧址(青暖村)→西水暴动旧址(青水塘炮楼)→市级红色村万侯村→徐屋炮楼;

(三)散落在乡村的历史故事:文武阁塔、鹞婆岩、带头古道、续源古茶树、欧日章故居;

(四)来自山水的呼唤:韶州公园、矿山公园、芙蓉山、林桥公园、拾贝湖、沐溪湖公园、湾仔村古树公园;

(五)沉浸式农文旅融合游:山蕉知青文化园、重阳镇农文旅项目、水口银滩项目;

(六)城市烟火体验指南:君临新天地、保利广场、摩尔城等大型商超接连出现“建在商场里的旅游景点”,逛商城时,你也可以同步打卡跳蚤市场、创意集市、冰雪城等。

市民:

购买建筑业工伤保险后有什么保障?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由施工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一次性缴纳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建设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使用的异地务工人员。

市民刘先生:

发现最近有很多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共享电动车以及共享单车上路,一次不仅载两个人以上,而且还闯红灯,建议交警多多管制。

韶关市公安局:

2021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下发《关于敦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韶关市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严格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实施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知》(韶府【2016】48号)有关规定,按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进一步制定单车管理规范办法,并视单车投放规模相应增加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好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服务。

下一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强对共享电动车的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各交警大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在市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集中聚集、违法多发路段,加大共享电动自行车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并依法对骑乘人员进行处罚,切实维护良好的路面交通秩序环境。 

同时,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和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深入讲解各类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文明骑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

网友:

在不遮挡主牌部分、不影响电子拍照、不影响识别的情况下,车辆主牌下是否能悬挂车友会标识铁牌?

韶关市公安局:

机动车号牌安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第三款: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不得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机动车号牌上不得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14)》10.1金属材料号牌的安装要求:f)号牌周边不得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光源。

市民赵先生:

家中老人是始兴县户籍人员,在2021年去世,有4个子女,现要注销老人的户口,但是老人名下还有一房产未处理,且没有立下遗嘱。如何处理去世老人的房产及如何帮老人注销户口?

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及《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公证继承: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含永久居留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4.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应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应公证委托代理人到场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承诺书、继承具结书;5.税务机关的纳(免)税证明。

(二)公证继承或法律文书继承: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含永久居留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4.房屋继承公证书或已生效法律文书;5.税务机关的纳(免)税证明。

始兴县公安局:

经核查,死亡注销户口需提交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

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②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申报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明)。

其他情形:

①死者的居民身份证遗失的。由申报人提交书面遗失声明。

②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死亡的,由死亡人员户口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入和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如果你也有问题想咨询

别忘了在

此条微信推文评论留言

亦可以在

“韶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网

进行提问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