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为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拟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受下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行政手续及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董事会计划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杨庆忠先生于2023年11月27日向董事会递交辞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推选王宏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宏宇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现拟于2023年12月19日在公司召开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备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的利息收入。
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现有募投项目为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拟竣工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延长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延期的原因
上述延期主要因为下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也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行政手续及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计划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无异议。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杨庆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该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庆忠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杨庆忠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杨庆忠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宏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董事会推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推选王宏宇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宏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独立董事简介
王宏宇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同时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永成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宏宇先生及其近亲属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
至2023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5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至12月0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EADSHOW@LEAD-SHOW.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0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05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
财务总监:彭小红女士
独立董事:刘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2月0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至12月04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EADSHOW@LEAD-SHOW.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庆芬女士
电话:0573-86026183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