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不了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都是空头支票丨顶端快评

2023-11-28 07:57:26 - 媒体滚动

顶端评论员刘远怀

2022年,河南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从当年9月1日起,全省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在出行、就医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

“身份证代替老年人优待证”的举措,本意是为了节省老年人的时间和精力,减少老年人的负担,更好地让老年人享受社会优待。但这样的好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味。

一些医院以“没有收到通知”为由,继续要求老年人出示老年人优待证,否则就不能享受优待政策。而老年人想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却发现无处可办。

通知下发了一年多,不断有群众反映在医院遭遇尴尬,医院工作人员也向上汇报了情况,但“身份证代替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在一些医院依旧成了一纸空文。

而下发通知的部门,却“想当然”地觉得通知已经发了,《条例》也规定了,全社会都应该遵守,医院也会去落实。殊不知,现实情况让老人们“寒了心”。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执行,才能更好地惠及民生。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升高,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增大,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政策势必将会越来越多。

但发布政策时,相关部门不能发个通知就了之。政策有没有执行,衔接有没有做好,问题有没有解决,都需要各方压实责任,做好督促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把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保护好老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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