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与幼儿园签署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

2023-11-28 10:44:30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彭芳)守护儿童出行安全,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意识,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与辖区35所幼儿园校车签署了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并对校车驾驶员开展校车安全集中培训;天山区交警大队则走进辖区第三十一幼儿园,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交警与幼儿园签署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

昨日上午,在新疆汽车职业学院,来自高新区(新市区)辖区的幼儿园现用校车接受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的“体检”。每个车内座位上安全带是否可正常使用、车内是否配备灭火器、车辆轮胎、审验年限等都在“体检”范围内。

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安宁渠中队指导员欧建亮告诉记者,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有部分幼儿园地处城乡接合部区域,孩子们的安全出行不仅与校车安全性能有关,与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及自身责任感也息息相关。

交警与幼儿园签署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

培训中,交警部门特别提出,校车一律采取谁的车谁使用谁管理,校车产权和使用单位必须一致,不得租借或在同一集团内调拨使用。校车审验、线路变更、驾驶人变换须及时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未经许可,校车不得跨区行驶或接送学生。对于校车驾驶人,必须杜绝超载、酒驾、疲劳驾驶、开车玩手机、超速、不按号牌线路行驶等不安全驾驶的违法违规行为。

当然,对校车监管不到位,造成超员运载、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报多次的,区教育局将严肃追究学校幼儿园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暂缓审验或者不予审验,对因校车安全管理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交警与幼儿园签署校车安全运营承诺书

孩子们的出行安全也与自身的安全意识有关。同日,天山区教育系统在乌市第三十一幼儿园也开展了主题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生动案例和幼儿容易接受的互动小游戏,教小朋友们认识交通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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