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希望安乐死,检方建议判死刑

2023-11-28 12:03:52 - 瞭望东方周刊

转自:瞭望东方周刊

本文摘编自微信公众号“上游新闻”(ID:syxwkhd),原文发布于2023年11月27日,原标题为《女游客长春逛街时被高空抛砖砸死:检方建议判抛物者死刑》。

今年6月22日,28岁女孩小娄(化名)来到吉林省长春市游玩,当晚在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小吃街被一块从高空抛下来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经调查,嫌疑人系租住在万达公寓的一名江西籍男子,事发前该男子曾多次从高空扔下物品。

11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闹市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公诉机关认为周某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死刑。

周某到案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想扔砖头砸死人,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执行死刑。”庭审中,周某对上述供述表示认可,并称“希望(被判处死刑)安乐死。”

女游客被高空抛来砖头砸中身亡

6月22日是端午小长假的第一天,小娄从北京赶到长春与高中的好友相聚,她选择在万达公寓内的一家民宿入住。当晚10点半左右,小娄独自来到公寓楼下的小吃街,出门后不久三块砖头从天而降,一块落在了她右后方,一块落在了她左后方,而另一块则砸到了她的额头上。

受害人小娄的姐姐娄女士(化名)提供的死亡原因鉴定显示,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嫌疑人是一名江西籍男子周某,今年23岁。事发前数日,周某从外地来到长春,租住在万达公寓中,案发当晚,周某被警方控制。

娄女士告诉记者,案发后周某家属始终未露面,更没表达过歉意。“当时警方多次联系他的家属,他的家属都表示不管不顾,后来又拿出一份以往的精神病证明,要求做精神病鉴定。”

7月24日,娄女士拿到警方出具的周某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显示:“一、涉案时的精神状态:无精神病;二、涉案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希望安乐死,检方建议判死刑

被告人供述希望砸死人后被判死刑

11月2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院公开审理该案。长春市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所以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案发当晚,周某在万达公寓32楼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小娄的额部。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周某十几岁时辍学,曾长期依靠父母提供生活费用。事发前周某通过移动支付软件透支获得资金,从上海乘坐飞机来到长春。

周某在庭审中表示,清楚知道公寓楼下人流量很大,在入住万达公寓的五天内曾十几次在公寓高层向下投掷砖头等物品,投掷物品包括桶装水、罐装可乐、砖头等物品。

6月22日,周某来到万达广场内吃饭,将身上最后的几十元花光后返回公寓。当晚在公寓楼道内捡拾砖头,从高空中抛下。在投掷砖头后,周某听见楼下传来尖叫声,随后他来到一楼查看,确认砸到人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投案。

周某到案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是跳楼时又害怕。”“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周某在庭审中对上述供述表示认可,并称“希望安乐死。(被判处死刑后)”

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周某犯罪动机、行为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过程中没有表现出歉意和悔意,建议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在超过2个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作案者曾多次高空抛物未被制止

娄女士表示,此案结审后将继续追究万达广场、物业方、小吃街管理方等方面的责任。

据公诉机关指控,6月17日16时30分,周某在万达公寓高层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楼下摊主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半左右,周某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行人小宋额部。

对此,娄女士表示十分不解,在6月22日,在妹妹被砸中前,周某就曾多次抛掷杂物、砖头,附近的摊主也曾向小吃街的管理者反映,在短时间内屡次发生高空抛物的情况下,物业等有关单位为何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排查和预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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