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河北省受汛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六问六答

2023-11-28 11:50:49 - 媒体滚动

转自:环京津新闻网

今年受台风“杜苏芮”影响,我省部分地区企业受汛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为减轻受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我省出台了《关于对受汛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现就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01此次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实施范围?

2023年受汛情影响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02 缓缴涉及哪些险种,缓缴期限怎样规定的?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缴纳8月至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从2024年1月向后顺延缓缴相应险种缴纳月数。未缴纳8月至1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可在11月、12月份对8月至11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 

缓缴坚持自愿原则,企业(单位)可选择申请缓缴1至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企业(单位)自主确定。

03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缓缴吗?

缓缴费款仅限于单位缴费部分。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04如何申请缓缴?

(1)涿州等16个重点受灾县(市、区)(具体名单附后)域内企业(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省、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系统自动审核。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窗口受理后系统自动审核。

【16个重点受灾县(市、区)名单:涿州市、高碑店市、霸州市、定兴县、永清县、涞水县、文安县、安次区、易县、饶阳县、献县、顺平县、涞源县、涿鹿县、唐县、阜平县】

(2)省内其他地区受汛情影响企业(单位),可向省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申请,提交受灾情况相关材料,省养老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工伤、失业行政部门核实批准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缓缴。

05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应于何时完成补缴?

企业(单位)应制定还款计划,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分次缴纳,也可一次缴纳,最迟应在2024年12月底征期内全部缴纳到位。

06申请缓缴是否影响参保个人和企业(单位)的待遇?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企业(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缓缴期间不影响企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技能提升补贴,不影响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来源:河北税务

编辑:杨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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