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2022-02-28 13:34:0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浙江省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浙江省三门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号)

抽样编号为NCP21331022306331214黄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抽样单编号:NCP21331022306331214;产品名称:黄鳝(购进日期为2021-11-29);抽样日期:2021-12-6;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三门西锡超市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12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与上述检验报告同批次的黄鳝在售。当事人启动召回程序,因黄鳝已全部售完,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所售的黄鳝经抽检为不合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因当事人购进上述抽检批次黄鳝时留存了进货凭证、付款记录,能提供供货商的具体信息,并经核查属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三市监处罚〔2022〕101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不合格原因不明,责令当事人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购进的食品能溯及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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