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建厅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春节过后,全省各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将陆续开复工,同时第一季度局地强降雪天气和区域性寒潮、强降温、大风、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可能性很大,人员上岗返岗流动加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和疫情风险有所增加,国内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统筹做好开复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
今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省十四次党代会也将于5月份召开,在关键时期和特殊年份,保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尤为重要。开复工期间,安全设备设施重新启用,人员大量上岗返岗,人员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企业项目存在赶工期、抢进度客观需求,同时疫情、不利天气条件、自然灾害等其他风险交织叠加,影响施工安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级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贵州毕节市建筑工地“1·3”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消除问题隐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企业、本项目安全形势特点,制定针对性应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防范措施,全力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二、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建设单位要统筹管理、牵头负责,监理单位加强督促管理,施工单位重点抓好落实,提前谋划准备,全面做好人员队伍、场地物资、设备实施、安全费用等各项保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开展全覆盖系统性安全排查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召开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确认确保具备安全条件后有序开复工。一要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施工特点、工作内容、人员结构开展项目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进行专题教育,对现场作业人员还要针对不同工种、主要危险源、安全防范具体要求进行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二要重点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大设备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涉及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危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执行、验收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三要细化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全面加固补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高防护覆盖面、精准度和可靠性,重点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按标准足额配备劳保用品并督促规范佩戴使用,及时纠正和查处“三违”行为,切实加强高处作业、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机具等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重视和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典型易发事故防范。四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密切关注和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我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0〕320号)等文件,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提前摸排返岗、返工人员,及时掌握人员构成和区域分布特点,全面做好人员准备,加强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地区来甘返甘人员精准管理和防疫管控措施,加强工地日常清洁消毒及卫生防护,动态做好健康监测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封闭管理,落实防疫人员、物资、场地保障,突出宿舍、食堂等关键场所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健全完善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科学高效处置,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五要统筹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按照我厅《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建质〔2021〕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甘建工〔2017〕325号)、《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甘建质〔2020〕279号)、《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质〔2020〕299号)等文件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扬尘等污染防治、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积极打造文明工地。
三、强化安全监管服务,全力保障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坚持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原则,紧盯行业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两个重点,聚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这个根本,突出危大工程管理和高处坠落等典型易发、多发频发事故防范,统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强化对开复工项目的督促指导服务,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要责令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严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超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挂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安全施工费拨付使用不到位等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从源头上保障安全生产,促进项目安全有序落地开复工,助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