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烟台地区海关出台“外贸保稳提质30条”!
转自:烟台发布
2月2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张磊介绍了《烟台地区海关促进烟台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的有关情况,烟台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牟波,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副主任王平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2022年,烟台海关会同龙口海关、莱州海关、蓬莱海关、海阳海关等四个烟台地区海关,联合出台“28+N”项促进烟台外贸发展措施,推动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4547.4亿元,同比增长10.5%,再创历史新高。新的一年,烟台地区海关立足烟台市发展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烟台地区海关促进烟台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全力推动烟台外贸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烟台迈入万亿级城市做出海关应有的贡献。
《30条措施》主要内容
1
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海关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服务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海关减免税政策,提供商品预归类、价格预裁定和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鼓励引导更多企业成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完善为企服务机制,建立常态化关企对接工作机制,筛选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提供支持,加大政策精准解读、靶向帮扶、精细指导力度。
2
助力物流枢纽建设
海关支持烟台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服务烟台港、烟台国际机场新增加密国际航线,推动中非件杂货班轮、商品车国际转运等特色业务发展,开拓海空、海铁、海陆多式联运业务,助力全国性多式联运中心建设;推动烟台综合保税区进境水果、莱州港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尽快完成建设验收,支持进境肉类、冰鲜水产品及食用水生动物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做大做强,支持烟台国际机场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拓展丰富口岸功能;支持“全球矿产品保税混配中心”建设,进一步丰富混矿业务种类,优化监管效能,打造成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
发布会现场
3
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海关支持“网购保税+线下展示”等跨境电商新模式健康发展,鼓励企业设立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推广出口商品与退货复出口商品“合包”运输成功经验,畅通跨境电商退货渠道;支持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开展市场采购“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简化优化小额小批量商品适用条件,激发市场采购贸易活力;服务现代农业和海洋产业,设立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加快进口水产品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建设,便利种牛、种禽、海洋水产等动物种质资源及相关设施设备引进。
4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海关持续优化进口大宗商品检验模式,对部分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开展品质检测等便利化措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进一步加大税政调研力度,研提税率调整建议,支持企业依托烟台综合保税区开展海工装备租赁贸易,推动海工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和加工贸易单耗管理改革经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转内销。
发布会现场
5
推动开放平台建设
海关支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扩大进口规模、不断优化贸易结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桥头堡”作用,探索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拓展“关保通”等首创经验的应用场景,支持烟台高标准建设RCEP合作示范基地,开通RCEP、中韩、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专门窗口,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提高原产地自主声明应用率;推动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委内加工、便利化内销等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支持企业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培育壮大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态。
6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海关支持烟台港扩大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鼓励企业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全面推行“不见面”业务办理模式,鼓励企业以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费,实施“货主可不到场”查验模式,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探索实行提交验估单证一次性告知制度,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自报自缴等便利措施,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和智能审核;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发挥好葡萄酒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推进水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破解国外技贸措施壁垒,助力相关产业发展。
编辑/栾悦
监制/张海明
审核/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