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2023-02-28 19:03:4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关于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协同监管,推动长三角检验检测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2〕354号)安排,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能力验证。现将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能力验证组织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统一方案设计、统一部署实施、统一现场核查、统一判定标准、统一结果通报。项目设置围绕长三角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委托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称为“汽车零部件大电流注入抗扰度测试”,方法标准为GB/T33014.4—2016《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部件对窄带辐射电磁能的抗扰性试验方法 第4部分:大电流注入(BCI)法》和ISO11452-4:2011《由窄带辐射电磁能量产生的电磁干扰—零部件测试法 第4部分:大电流注入(BCI)》。一市三省获得相关项目资质认定的33家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全部参加,另有3家机构自愿参加。

(二)能力验证结果统计

本次能力验证参加机构评定结果全部为“满意”,无“可疑”“不满意”结果。

二、处理意见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能力验证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能力验证评定结果为“满意”的参加机构,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资质认定工作中予以采信。

(二)一市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互认,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中应当优先选择评定结果为“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能力验证技术报告向参加机构公开,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帮扶,推动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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