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2024-02-28 05:14:31 - 齐鲁晚报

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正当防卫、精神控制、隐形加班……这些社会公众广为关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被收录进了人民法院案例库。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什么?案例库上线后,裁判文书网会被取代吗?

公众都可以注册使用

也可以推荐案例入库

据了解,公众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主页面,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也可以在搜索引擎输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直接登录案例库官网。社会公众都可以进行注册使用。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贾玉慧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指导性案例,第二类是参考案例。公众可以通过检索对案例进行搜索。

贾玉慧说,大家在用平台的时候可以通过关键词进行检索。比如日常中遇到了物业纠纷,通过物业费关键词检索会有相关的参考案例,可以看看自己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参考案例涉及的情况。通过参考相关的案例,对自己的行为预期也有一个预判。

公众查询到的案例都是经过隐名处理的,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另外,人民法院案例库平台还具有社会推荐功能,公众可以推荐案例入库。在平台点击“案例推荐”,就会进入案例的推荐页面,根据要求的格式进行填写即可推荐。人民法院在接收到社会推荐以后,会立即转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及时向公众反馈进展情况。

案例库最重要的价值

是可直接作为类案参考

人民法院案例库里面到底有着怎样的案例?究竟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一个案例才能最终审核入库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大众熟知的很多经典案例都已经入库了,比如“于欢正当防卫案”“女学生被精神虐待致死案”等,这些案例有很强的法律层面的裁判规则指引意义。

以上这些案例的入选,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呢?周加海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对参考案例的入库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这些案例能够为类案案件办理提供权威参考作用。按照规定,法官办案的时候是必须参考案例库,将来在法庭审理、审判过程当中,当事人或者律师可以拿着入库案例向法庭主张自己的意见。

那么,究竟经过怎样的程序,一个案例才能最终审核入库呢?据周加海介绍,因为案例库要给法官办案提供一个权威精准的指引,所以必须保证它的高质量,都需要由办案法院先行编写,然后逐级呈报至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的审判业务部门对相关的案例进行审核,而且上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把关,还要请一些权威的专家再进行复核。经过这一套完整的程序以后,才能够进入案例库。

据介绍,案例库的案例在司法理念、法律适用、裁判尺度、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典型性、指导性,能够直接作为类案参考,这是案例库最重要的价值之一。而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最高法一共发布了224件指导性案例用作裁判参考,供给不足。因此,不少法官转而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而中国裁判文书网里收录的裁判文书是海量的,通过这种方式去查找类案,实际上是“大海捞针”。而且,裁判文书网里收录了全国3500多家法院的1亿多份裁判文书,搜出来以后,对于类似案件作出不同裁判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并没有办法提供一个明确的权威的参考和指引。而人民法院案例库目前已有3700余件案件入选,这将为更加有效地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同案不同判”,提供支撑。

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中国裁判文书网不会下架

据介绍,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在2013年上线的,时隔十多年后,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网上有不少人发出疑问,是不是中国裁判文书网会关闭?这其实是一个误解。

周加海说,最高法会继续加大裁判文书的上网力度,包括各类各种类型的案件、各个审判领域的案件都要更多地上网,而且最高法和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还会有更多的裁判文书上网。

那么,中国裁判文书网与人民法院案例库两者未来将如何运作,相互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呢?

周加海说,裁判文书网重在司法公开,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建立人民法院案例库,重在提供规则指引,为法官办案提供精准的权威的参考。两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不存在此开彼关的关系。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后,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将充分发挥“一库一网”的集合效应,在司法公开、服务大众方面协调并存,发挥最大作用,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周加海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建成以后,不仅能够为法官办案提供权威参考,还希望能为公众的行为边界提供指引。社会公众通过浏览案例库,可以接触到大量鲜活生动的案例,这样就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去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行为边界,同时也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本版稿件综合央视、中新社、北京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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