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1-A65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28 04:12:03 - 证券时报网

原标题:股票代码:000551股票简称:创元科技编号:ls2021-A65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ls2021-A62),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1-A63)。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周成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49,490,4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65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9,319,7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70,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2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为其子公司苏净工程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149,32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1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4,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54%;反对1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净为其子公司苏净安发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32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1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4,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54%;反对1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国兴、周伟希;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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