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2022-04-28 09:01:56 - 媒体滚动

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限期接受处理的公告

瞿满良、杨发祥、马小峰、张义恒、刘占奎、穆占京、王兰刚、刘占永、李丙吉、史团结、刘志强、胡勤祥、郭广翔、曹彦争、祝三顷、张鑫达、张少强、薛振顺、律春洪、郑新叶、齐青、于忠良、齐雷雷、李永庄、史四夫、刘小兵、赵振成、张根中、韩仁生、李全、赵杰、张贵英、刘金锤、李永山等34人,你因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请你自接到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对你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见“深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及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

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4月22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