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电蚯蚓装置,广东三企业被判赔环境损害费用200余万,代理律师: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2022-04-28 18:29:37 - 媒体滚动

将两根金属棒插入土中,打开开关后,电极释放电压,不一会儿,蚯蚓便纷纷钻出地面,任人捡拾。这是一种市面上仍在售卖的电蚯蚓装置,别称“地龙仪”。

因售卖此装置,广东三家企业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提起公益诉讼,后者认为,三商家销售该装置给不特定的用户提供了绝杀蚯蚓的机会,破坏了蚯蚓的栖息地,对蚯蚓的过度猎杀,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环境的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近日,该案二审宣判,广东省高院支持绿发会诉讼请求,判决三商家公开道歉、赔偿生态环境损失以及负担绿发会公益诉讼支出费用,其中,荣者光电公司被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95万元。

4月26日,该案诉讼代理律师绳欣辉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法律主要杜绝的是一种“绝户式”的猎捕行为。

“希望此案能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一方面,告诫商家,‘绝户式’猎捕蚯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生产、售卖电蚯蚓装置是被法律禁止的。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生产、销售法律禁止的任何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以及使用法律禁止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售卖电蚯蚓装置,广东三企业被判赔环境损害费用200余万,代理律师: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绝户式”猎捕蚯蚓行为多年来无法律监管

蚯蚓,中药名为“地龙”,其具有独特的药用价值,同时也是常用的钓鱼饵料和优质蛋白资源。据媒体报道,2020年,市面上一吨“地龙”可达30余万元。

但目前,中国人工蚯蚓繁殖技术尚不成熟,故“地龙”多为野生来源,据统计,2020年全国“地龙”产量达860吨,其中7成来源野生猎捕。

传统上,蚯蚓捕捉以药物或食物诱捕为主,但近年来,随着电蚯蚓装置的出现,一种新型蚯蚓猎捕方式开始普及,这种又被称为“地龙仪”的装置,依靠电压刺激,便能将一定范围内的蚯蚓“一网打尽”。

据电商平台仍在售的电蚯蚓装置使用说明显示,使用时,将两根金属电极插入土中,打开装置开关,电极释放电压,电流便会通过刺激土壤中蚯蚓的表皮,抑制蚯蚓呼吸,迫使一定范围内的蚯蚓,无论大小都钻出地面,任人捡拾。

近年来,电蚯蚓机所使用的这种“绝户式”猎捕蚯蚓的方式早已引发舆论关注,2020年,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陈能所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绝户式”猎捕蚯蚓可能引发土壤板结、农作物病虫害等生态环境问题,他呼吁尽快完善立法,禁止此类行为。

实际上,蚯蚓并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的物种。长期以来,对蚯蚓的“绝户式”猎捕并无相关法律依据进行监管。

公益组织状告售卖“电蚯蚓机”商家胜诉

2020年,绿发会分别将广东三家售卖电蚯蚓机的企业诉至法庭。该案诉讼代理律师绳欣辉向记者表示,目前,虽然还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对电蚯蚓机进行规范,但有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地方法规。

“此次案件,正是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3月31日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据的。”

他表示,“三商家销售专门用于猎捕蚯蚓的电子诱捕装置,给不特定的用户提供了绝杀蚯蚓的机会,破坏了蚯蚓的栖息地,对蚯蚓的过度猎杀,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环境的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2021年,珠海中院一审判决表示,《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等工具捕猎野生动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造、出售上述猎捕工具。同时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按照本条例规定管理。

虽然蚯蚓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三有”名录,但仍属在土壤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野生动物,人类对其进行经济利用的手段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被告公司出售蚯蚓电击捕猎工具,使购买者以电击的方式猎捕蚯蚓,对蚯蚓实施不论老幼的伤害,不利于蚯蚓和土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应认定已造成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损害。

法院最终判定,销售电蚯蚓机的三商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向绿发会支付公益诉讼费用。其中,荣者光电公司被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95万元。

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不服,分别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日前,广东省高院作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生态专家呼吁健全蚯蚓保护法律

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刘满强教授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如果对此类“绝户式”蚯蚓捕捉装置不加约束,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对蚯蚓的捕杀活动可能会变得流行,长期以来,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他称,蚯蚓种类丰富,是生物多样性和生命之网不可或缺的一员,蚯蚓的灭绝式捕捉可能会导致土壤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增加非农业用地的地表径流、水土流失以及农田病虫害加剧等不良后果,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蚯蚓对于生态环境的积极影响已被诸多研究所证实,从生态系统整体性的角度,灭绝式捕捉蚯蚓可能产生的蝴蝶效应难以预计,因此应对这种绝户式捕捉装置进行限制使用。”

刘满强称,一方面,呼吁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严查管束生产销售这些装置的商家,另一方面,他还呼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杜绝蚯蚓的‘绝户式’猎捕行为有法可依”。

同时,他认为,关键是要加强蚯蚓养殖扩繁等研究。“有市场就有驱动力,通过人工养殖满足市场的需求,从根本上杜绝经济利益的驱动,从而达到保护蚯蚓的目的。”

实际上,在电商平台检索,目前仍有不同款式电蚯蚓机在售卖,记者发现,价格从百余元到数千元不等,大多宣称“秒出蚯蚓”、“大小通吃”。

绳欣辉律师对九派新闻表示,目前法律主要杜绝的是一种“绝户式”的猎捕行为,“希望借此案对部分商家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一方面,告诫商家,绝户式猎捕蚯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害,生产、售卖电蚯蚓装置是被法律禁止的。另一方面,也提醒大家,生产、销售法律禁止的任何猎捕野生动物的工具,以及使用法律禁止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九派新闻记者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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