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2-04-28 08:19:30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概况

1、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 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二、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已完成赎回的理财产品

2、 正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

三、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和顺石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7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8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7.7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68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4,077.4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360.79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214.1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863.3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39.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202.62万元。

单位:人民币 元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结息,次日利息到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3,214.1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6日,信达证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和顺石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顺石油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章程修订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 4月修订)全文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备查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二) 登记时间:2022 年 5月 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三楼。

(四)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曾跃、舒来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邮箱:zengyue@hnhsjt.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大厦

邮编:410016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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