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严格履行职责义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7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59,185,949股。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目前市场发展和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经研究后,对“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及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进行结项,对“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制度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7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 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58,185,949股;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1,230,980.5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421,897,777.36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627,356,459.44元,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205,458,682.08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5,560,603.26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526,897,443.2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0,670,711.4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7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58,185,949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的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从行业来看,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零售业务,零售业务占比达94.07%。该业务是公司的强势板块,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持续新开门店、并购和新拓展加盟等方式,继续下沉已布局区域的二、三级市场,同步开拓重要区域的新市场;不断扩大零售渠道品牌规模以提升竞争力,以继续保持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公司也一直深化在批发行业中的发展,开发药品行业各层级领域的客户,重点分销总代理与自有品牌品种,配合流通品种的业务满足客户经营需求,深入布局大健康产业为经营层面的主营战略。
从品类来看,2022年一季度增长最快的是中西成药类,增速达20.72%,主要来源于非处方药销售增长。
从地区来看,公司深耕华南地区,通过成熟品牌市场效应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在东北华北西南及西北地区取得了较高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达184.46%。总体上,公司在各地区的发展基本平衡;公司积极实施省外扩张战略,东北、华北、西南、西北地区继续保持增速,主要是通过门店并购带来的销售增长贡献。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布局新增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拥有门店8,469家(含加盟店1058 家),总经营面积638,853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2022 年1-3月,公司净增门店276家,其中:新开门店88家,收购门店102家,加盟店123家,关闭门店37家。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家
说明:报告期内关闭37家门店,主要原因:地方性规划,资源整合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注:月均平效=月均含税零售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其中: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
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
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35.8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39,174.53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6.5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能扩大公司营运中心面积,整体提升在物流、办公等方面的营运能力,是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有益补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0年10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0月20日,到期日2021年1月20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38.44万元。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3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已归还30,000.00万元。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构建公司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的智慧管理体系,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 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员工配套宿舍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西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广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广西的连锁门店布局。
(3) 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东运营中心)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粤东地区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粤东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粤东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4)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本项目主要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能力、物流配送能力,为江西市场提供良好的中后台支撑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江西地区的连锁门店布局。
(5) 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
本项目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不直接产生效益,经济效益无法直接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广东省的物流配送能力。
(6) 老店升级改造项目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改善门店形象、提高门店辨识度,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对门店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7)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20,03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11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2日,到期日2021年3月3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57.97万元。
2)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3日,到期日2021年3月3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86.76万元。
3)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4日,到期日2021年3月8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72.11万元。
4)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购买本金完全保障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3日,到期日2021年3月3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28.71万元。
5)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1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4日,到期日2021年3月4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94.68万元。
6) 2020年12月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9014期,该产品起息日2020年12月3日,到期日2021年3月3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73.75万元。
7) 2021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8日,到期日2021年6月7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39.62万元。
8) 2021年3月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9日,到期日2021年6月8日,该项理财产品于2021年4月23日提前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0.02万元。
9) 2021年5月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5月8日,到期日2021年8月6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38.59万元。
10) 2021年6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0日,到期日2021年9月8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59.78万元。
11) 2021年3月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11日,到期日2021年6月9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69.04万元。
12) 2021年6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购买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0日,到期日2021年9月8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52.85万元。
13) 2021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购买本金完全保障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9日,到期日2021年6月9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31.57万元。
14) 2021年6月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000.00万元购买本金完全保障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0日,到期日2021年9月10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111.16万元。
15) 2021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G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8日,到期日2021年6月7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87.53万元。
16) 2021年6月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物华添宝” G 款 2021 年第 12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1日,到期日2021年9月9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56.10万元。
17) 2021年3月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9014期,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3月8日,到期日2021年6月9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75.40万元。
18) 2021年6月1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公司稳利21JG6150期,该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11日,到期日2021年9月9日,该项理财产品2021年已到期全部赎回,并收到投资收益76.25万元。
(2)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1年9月使用了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已归还8,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209号),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129.89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15,129.8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预计计算期年均收入为39,097.97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1,160.77万元。该项目本年度已完成,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暂未达到预计年均收益水平。2019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7,456.08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776.13万元。2020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5,502.9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83.26万元。2021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9,355.07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13.92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在培育期,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
[注2]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可实现收入为60,000.00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2,249.48万元。2021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9,607.59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104.83万元,由于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仍有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完成试生产验收,待试生产验收通过后方可规模投产,该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已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采取边开店、边运营的方式,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7年。从项目建设第一年开始计算,预计计算期年均收入为196,998.90万元,年均可实现净利润5,519.44万元。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新开门店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暂未达到预计年均收益水平。2020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27,589.2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4,617.80万元;2021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69,940.33万元,实现税后利润-5,922.41万元,公司新开业的门店市场培育期一般为两至三年,在培育期,由于促销费等费用投入较大,一般会出现亏损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筹办期间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了新开门店开办期间的利润
附件3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详见附件1之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