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出台楼市新政: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商贷可转公积金

2022-04-28 15:03:2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 )近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株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5月1日前已完成贷款预审的,按原规定执行。

株洲出台楼市新政: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商贷可转公积金

《细则》包括“总则”“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应提供的资料”“贷款流程”“附则”共六章十七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贷款偿还压力。商转公贷款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管理部受理。

具体来看,《细则》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已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同时申请办理商转公需符合这些条件: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无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在结清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细则》明确,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贷结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贷款额度计算方式、首付款比例、期限和利率按《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房屋价值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原商贷借款合同中注明的房屋总价确定。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指出,按首付款比例计算可贷额度,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80%;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70%。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不区分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按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细则》要求,办理商转公贷款需准备《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原商贷借款合同、结清证明及近12期还款明细(含结清本金余额);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的,另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细则》对贷款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贷款预审,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管理部进行贷款预审,资料须真实、合法、有效;贷款受理和签订合同,办结原商贷结清和抵押注销手续后,持商转公贷款预审确认单及相关资料向管理部申办业务;抵押办理,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用本套商转公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登记);贷款发放,管理中心自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