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陵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
2022-04-28 16:30:39 - 央视
4月27日,全国首份《关于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在山东德州乐陵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实施,这次《实施办法》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原来法律规定的封存内容进行了扩展延伸,首次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封存范围。具体封存范围变化是,由之前的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罪封存,扩大到了被行政处罚、不起诉,或采取强制措施、矫治教育这些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意义,就是为了保障失足未成年人以后向善向好的发展。
据了解,早在2009年,乐陵市人民法院就已经率先在全国提出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并推动把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立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因对查询程序、主体、结果反馈等具体细节问题不太明确,导致该制度未能更好实施。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份,乐陵市人民法院再次将该项制度的落实提上日程,并经过充分座谈讨论,联合乐陵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对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的查询主体、查询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说明,解决了记录封存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瓶颈堵点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总台记者张涛刘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