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应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
消费者若需要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应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认真阅读,要了解服务项目、使用期限、折扣条款、违约责任、合同终止退款方式等内容。
“五一”前夕,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购买预付卡消费提示。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使用频次、距离远近等因素,科学合理购买,不要被商家打折促销、赠物返利,多买优惠等宣传所诱惑。要根据实际需要,尽量选择周期短、金额少的消费卡,并尽快使用。
同时,要选择正规商家。消一定选择正规场所,详细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了解经营规模、商家信誉度和消费者口碑等信息,尽量选择那些规模较大、证件齐全、诚信度高、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
要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若需要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应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并认真阅读,要了解服务项目、使用期限、折扣条款、违约责任、合同终止退款方式等内容。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商家对消费者做出的一切承诺,都应写进书面合同里。
要注意观察商家经营现状。消费者要经常观察商家经营状况,及时了解装修、出兑、转让等信息;还要尽可能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随时了解经营动态,避免长期不消费而对商家现状毫不知情。
要保留相关证据。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要向商家索取发票、合同等消费凭证,并仔细查看是否加盖与经营者名称一致的公章;要留存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录音等证据,在每次消费后,应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状态。
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扫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要点不明链接,不要轻易向个人转账。
要依法维权。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消费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了解解决消费纠纷的五种途径:首先要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仲裁协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