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8 10:29:15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房地产业务

公司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已基本完成可售产品的销售工作,2022年度已清盘存量住宅及车位,项目目前处于各类工作的收尾阶段,仅余个别loft公寓。2022年度,天津亿城堂庭项目2022年度销售收入3,043.98万元,2023年一季度期间,该项目无销售收入。

2、基金管理与投资业务

⑴ 对外投资成为大连众城有限合伙人

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0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自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公司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飞越”)参投的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众城”)所涉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公司委托了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大连众城原执行事务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白鲸”)、现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名“海宁奥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奥博”)多年来管理下的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与核实。

根据公司此次核查情况以及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止目前,天津势竹未丧失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权利。同时,根据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华汇无权解除亚运村项目七号地《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未获得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之前,不存在大连众城、天津势竹和天津格致丧失对亚运村项目七号地的权益的情形”,不存在2022年3月4日北京华汇与天津格致关于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情况。

① 租赁合同协议的真实性、相关事项的历史沿革

基于在近期核查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协议文件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整体租约关系架构的调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大连飞越、大连众城、天津势竹、天津格致之间以及相关方与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之间的关系,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18日-2022年4月27日

2019年12月18日,经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通过子公司大连飞越与大连大白鲸、王敏荣、张志强签订《大连众城合伙协议》,以10亿元出资入伙大连众城成为其有限合伙人(LP),同时根据协议第12.2条约定,在大连飞越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并以所持天津格致全部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大连众城获得上市公司10亿元入资后,再以10亿元增资天津格致,获得天津格致49.21%股权。天津格致此前通过2019年7月30日《租赁合同》、2019年8月16日《〈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拥有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及20年租约权,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业主方为北京华汇。

另外,2019年12月18日天津格致、大连众城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为增信目的,保障大连众城的投资权益,天津格致同意将物业项目部分转租给大连众城,大连众城同意承租。…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大连众城向天津格致支付定金8亿元作为签约保证,同时预付租金2亿元。在天津格致交房后,定金自动转化为押金及租金预付款。”针对该协议,公司近日已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解释其合理性,其回复解释为:“2019年12月18日由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目的是为了保障大连众城的10亿元增资款。同时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如存在可分配利润,大连众城需在每年度5月31日前按照天津格致60%、大连众城40%进行利润分配。”

大连飞越与芜湖奥博、王敏荣、张志强于2021年4月28日签署《大连众城合伙协议》(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约定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由大连大白鲸变更为芜湖奥博,将投资收益起算日变更为“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算”,同时合伙协议第12.2条约定:“在大连飞越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大连飞越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并以所持天津格致全部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各方在2019年12月18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的实际关系如下:

图1:海航投资与大连众城、大连大白鲸/芜湖奥博、天津格致、北京华汇经核查的实际关系

第二阶段:2022年4月28日至今

根据:(1)2022年4月28日公司收到的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芜湖奥博发来的《经营情况通知函》,芜湖奥博与王敏荣、张志强、天津势竹达成合作方案:大连众城将持有的天津格致49.21%股权作价10亿元转让予天津势竹;大连众城与天津势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预付10亿元租金给天津势竹;(2)在近期核查过程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以下协议:①2022年4月27日天津格致与大连众城、天津势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大连众城将在2019年12月18日天津格致与大连众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转移给天津势竹。天津格致与天津势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②2022年4月27日天津格致与天津势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天津格致将七号地项目部分转租给天津势竹,并同意天津势竹将承租面积对外转租。租赁期限20年;③2022年4月27日天津势竹与大连众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天津势竹将承租的七号地项目房屋转租给大连众城。大连众城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向天津势竹支付预付租金10亿元。经核查各方实际关系为:天津格致将亚运村七号地块租约权转租给天津势竹,再由天津势竹转租给大连众城。各方在2022年4月28日至今的实际关系如下:

图2:海航投资与大连众城、芜湖奥博、天津势竹、天津格致、北京华汇经核查的实际关系

② 关于相关项目实际建设运营进展

根据大连众城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公司编制2022年三季度报告时向公司反馈的情况:“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截至公司三季报披露时幕墙工程完成90%,地下室顶板防水及回填完成100%,房心回填完成100%。二次结构砌筑及安装施工完成100%,A区加气块施工完成100%,B区加气块施工完成95%。机电安装工程、管线施工完成100%,地下室管线安装完成100%,主管井施工完成95%,地上管线施工完成65%,设备机房施工完成55%,消防等专业安装完成90%;精装修样板层施工完成并确认完毕,11月大面积施工;小市政园林等方案正在洽商中。”同时根据前期对方提供的项目预计进展情况:“该项目预计在2023年3月完成规划验收、消防验收、节能验收、测绘工作以及竣工验收等,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案名、门牌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预计2023年二季度可投入运营。”

公司与芜湖奥博多次沟通,要求其提供2022年三季度后项目最新进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对方回复。而在近期核查中芜湖奥博向公司提供的天津势竹、天津格致、大连众城、芜湖蓓盈于2023年3月7日签订的《协议书二》显示,亚运村项目七号地块房屋交付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屋尚未交付,上市公司尚未取得由芜湖奥博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项目最新进展等相关资料,公司无法确认及核实大连众城对相关投资及转租权的会计核算依据及合规性。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大连众城项目投资风险部分就涉及大连众城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部分作了风险提示。

根据《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14.3条约定,芜湖奥博有责任向大连飞越报告大连众城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上市公司与大连飞越将继续督促芜湖奥博提供大连众城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后续公司在取得相关资料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保留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奥博依法追诉的权利。

⑵ 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铁狮门一期)

公司于2015年投资了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是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的境内投资主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项目境内合伙企业恒兴聚源59%基金份额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恒兴聚源 5.14%基金份额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恒兴聚源10.83%基金份额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合计持有恒兴聚源82.11%基金份额,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自2020年起合并恒兴聚源财务报表。

根据曼哈顿34街REITs项目2022年度运营报告,项目建设、租赁进度如下:

① 项目运营情况

建设进度方面:2022年项目实现了几项关键里程碑进展,包括:2022年7月获得TCO(临时占用许可证),标志着基础结构的实质性完工;11月一楼大堂设施、家具及艺术品安装等工作于租户入驻前已完成,12月项目向客户开放。2023年2月,位于顶层的ZO俱乐部会所、Studio Gather会议中心及作为共享办公空间的23层对外开放。截至目前,所有应交付的已租赁空间均已按时交付。Pfizer、Turner Construction及Debevoise&Plimpton已分别于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入驻;New York Presbyterian的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HSBC、SEB、Baker Tilly、ProFunds及Alliance Bernstein的租赁空间预计将按计划分别在2023年和2024年交付。

租赁进度方面:项目自2022年初以来签署超过40万平方英尺的新租约,包括与汇丰银行签署的约26.5万平方英尺租约(2022年曼哈顿中城(Midtown)的前十大租约之一),以及近期与北欧领先的银行SEB、金融服务公司Baker Tilly、ProFunds等签署的租约。2023年2月,项目新签署了一项餐厅管理协议,餐饮配套的丰富将进一步驱动项目办公空间的租赁。目前,项目正在与一家投资管理公司进行最终的租约谈判,如成功签约,项目已租赁面积预计将达到73%。

② 区域市场情况

根据铁狮门2022年第四季度运营报告,尽管第四季度的经济逆风仍在继续,但许多公司选择搬迁到质量更好的写字楼,并签订租期更长的租约,2022年,曼哈顿区域拥有丰富配套设施的写字楼获得了整个区域新增租约的82%,租金相较设施不完善的写字楼高出约38%。金融服务行业的强劲需求支撑了市场高端写字楼的租赁量,其租赁规模占2022年中城(Midtown)整体租赁量的45%。

根据CBRE 2022年第四季度市场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曼哈顿中城(Midtown)新增租赁规模总计约257万平方英尺,比上一季度低约44%。尽管四季度的市场需求有所下降,但从2022年全年数据来看,全年的租赁总量仍高于2021年约15%。区域平均租金要价基本与上季度持平。市场对于高质量写字楼的需求仍然很高,2022年最大的10个新租约中有7个签署于新建筑或全面翻新的建筑中,其中包括前述提到的本项目汇丰银行的租约。

⑶ 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铁狮门三期)

2020年5月,公司根据《合伙协议》完成了对海投一号的13,996.15万元增资,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2020年9月,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项目境内合伙企业海投一号9.78%合伙份额的事项。2021年公司根据合伙协议计划对海投一号进行增资998.89万元,其中2021年已增资503.45万元,2022年报告期内已增资61.12万元。截至目前,工商变更已完成,公司持有海投一号 87.60%合伙份额。

① 项目运营情况

根据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2022年度运营报告,项目建设、租赁进度如下:

建设进度方面:在2021年1月项目基本竣工后,2022年施工活动限于写字楼小部分细节的完善及租户St. Francis学校独立大厅入口设立。

租赁进度方面:铁狮门于2021年5月18日与St.Francis学校签署租赁协议,租赁面积约25.5万平方英尺,占项目可租赁面积的42%。目前铁狮门方正在积极拜访潜在客户,推进租赁工作。2022年未新增租赁面积,空置面积约58%。

② 区域市场情况

根据Colliers 2022年四季度市场报告,布鲁克林区域第四季度的新增租赁规模总计约18.3万平方英尺,季度环比下降约31.0%,较上一年同期亦有大幅下滑。从全年数据来看,该区域2022全年累计租赁规模约117万平方英尺,与2021年基本持平,区域平均租金要价自2022年9月以来下降2.9%。

③ 诉讼进展

截至目前,双方尚未就和解条件达成一致。2023年2月28日,铁狮门三期诉讼法庭会议如期召开完毕。2023年3月14日,法庭排期会议召开,正式进入质证阶段,目前双方正在为问话及审判做相关准备。就该项目海航方原预计总投资2.1亿美元,前期已投资完毕。但因预算增加,铁狮门多次发出追加召款通知,因诉讼/和解未决,境外投资主体HNA Holding 422 Fulton LP尚未支付以上款项,铁狮门主张已代为垫付并将收取相应利息。在诉讼进程中双方持续就和解条件进行交涉与谈判。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持续督促项目管理方在诉讼事项决策方面全力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④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通过股权置换取得的联营企业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在美国设立的422 Fulton HNA LP.公司架构需要,2016年海投一号向Sure Idea Ltd.提供5476.79万美元借款,用于422 Fulton HNA LP.的出资,该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19-005)。前期,公司在按照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自查中发现,因联营单位海投一号对外借款事项触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第五条中(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之规定,导致该笔借款被认定为间接地有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管理层持续积极沟通相关各方,全力持续推进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

⑤ 上市公司投资损失确认事宜

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收到联营单位海投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丝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来的由铁狮门三期项目管理方提供的422 Fulton HNA JV LP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由Newmark Valuation & Advisory, LLC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的《梅西百货项目的评估报告》,根据以上资料铁狮门三期底层资产在2022年资产负债表日(2022年12月31日)存在重大减值。

梅西百货改造REITs项目底层资产位于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地区,2021年取得TCO并完成约42%的出租,租户为St. Francis学校。2022年施工活动限于大楼小部分细节的完善及租户St. Francis学校独立大厅入口设立,年度未新增租赁面积。Newmark Valuation & Advisory, LLC在评估过程中已综合考虑2022年美国大幅加息等市场宏观环境变化及项目自身条件的抗风险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位、物业等级、建设与租赁进度、租户质量及稳定性、当前空置率水平等因素。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时,通常预期优质物业的抗风险能力更强,在租金与出租率调整方面更具韧性且回升更快;次一级物业表现则相对较弱。

公司依据相关会计准则,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海投一号实现的2022年度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单位海投一号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4.37亿元。

3、养老业务

⑴ 养老运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在住老人242人,占房211间,入住率70.33%,较2022年末新入住11人。

⑵ 康养业务拓展

公司以和悦家国际颐养社区多年积累的成熟运营经验为基础,深入研究康养产业未来发展商业模式,不断拓展机构养老、养老辅具、康养旅居等业务发展的可行性。

在机构养老领域,与多家内外部企业沟通洽谈搭建康养产业基金、共同推进康养机构并购的可行性。

在养老辅具领域,完成和悦家辅具展示中心,以提供服务为亮点,开展轮椅重配、维修保养等业务。同时,初步介入政府适老化改造业务链条,开展褥床垫采购服务。

在康养旅居领域,完成旅居养老业务以海南为依托的定位及实施方案,多次赴博鳌乐城实地考察潜在合作机构,与外部机构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腾键                  会计机构负责人:国洪博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卫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腾键                     会计机构负责人:国洪博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二二三年四月

为完善和健全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券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未来三年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现金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和调整机制

1、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具体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权。

2、公司当年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或计划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权。

3、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决定;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权。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调整时亦同。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完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就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㈠ 合并报表范围

母公司: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㈡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航投资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以下为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两个期间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项目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㈠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8,625,374.36元,降低了75.93%,主要为公司归还长期借款本息24,187,698.29元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801,614.69元,增长了331.19%,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整体出售车位形成应收销售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75,364.48元,降低了83.82%,主要为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应收租房押金预期信用损失增加1,830,000.00元;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关联方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664,086.67元款项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812,742.25元,降低了74.77%,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尾盘去库存,出售车位、住宅等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了348,030.47元,增长了37.15%,主要为公司增值税留抵扣额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030,288.23元,降低了46.05%,为公司持有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392,273.00元,降低了36.43%,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因在院老人减少,预收款减少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961,554.39元,降低了33.16%,主要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绩效奖金较上期减少等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59,339.21元,增长了178.65%,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剩余车位整体出售,本期房屋销售较上期增加,相应计提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10、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81,715,476.17元,增长了2694.95%,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商控”)2,010.54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民终636号)判决:海航投资公司需对借款本息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已按照海航集团重整中确认的申报债权金额3,728.72万元、海航集团破产重整的信托财产及普通信托份额评估咨询报告等,计提了预计负债827.22万元,并对应收海航商控款项全额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公司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物流”)146,4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与借款相关的利息以及其他金额26,075.76万元因到期未偿还,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琼96民初706号)判决,公司需对利息以及其他金额债务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即金额为7,822.73万元。鉴于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兴支行已就申报的债权本金146,400.00万元和利息及其他金额26,075.76万元合计172,475.76万元受领了1,724,757,589.58份普通信托份额,公司根据[2022]琼96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在充分考虑信托份额价值的基础上,就为海航物流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38,263.75万元,同时确认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亿城山水”)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共7宗。一审均已判决,天津亿城山水应返还原告房款448.03万元,税费20.43万元,装修费及定金等399.60万元,合计868.06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其中房款及税费已在其他应付款中计提。被告北京星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星彩”,受托进行商品房销售)、天津市乐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乐有家”,受托进行商品房销售)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装修费及定金等399.60万元由星彩或乐有家收取。天津亿城山水已就一审原告、星彩、乐有家提起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天津亿城山水已就前述星彩及乐有家应承担返还责任的款项及利息合计497.00万元计提了预计负债。

㈡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28,886,133.62元,增长了81.77%,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1,652,464.47元,增长了137.49%,主要为本期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天津亿城堂庭项目将剩余车位及住宅出售,本期房屋销售较上期增加所致。

12、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6,627,750.16元,降低了88.39%,主要为上期公司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补交,本期土地增值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1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632,808.42元,增长了43.58%,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438,592,730.12元,降低了289.61%,主要为被投资单位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5,661,736.04元,降低了81.80%,主要为上期其他应收款应收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预计信用损失8,272,157.00元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068,473.44元,降低了99.99%,主要为上期公司联营企业海南海投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后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068,523.44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87,531,599.07元,增长了255,526.03%,主要为本期公司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琼96民初706号)判决对需承担的违规担保义务确认预计负债所致。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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