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2023-04-28 10:30:04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上一季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香港中诺集团平潭产业基地项目,合同金额约 4 亿元,工期 927 天,项目已确认部分收入,已收部分款项,尚未结算。截止至目前,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裁决,本案已由福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书。因仲裁裁决做出后,甲方未履行仲裁裁决,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特此公告。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瑞和股份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 -50,067,216.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和股份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59,405,363.10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2022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分红制度、规划的规定,属于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本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 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将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699.46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9.46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3.73 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3.73 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款项2022年末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及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据上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末,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合计为239,592.65万元,本期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543.8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应收款项账面余额:545,368.10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305,775.4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39,592.65万元。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6,543.81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采用逾期天数分析法,以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作为判定逾期的节点。本公司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统一归属于1年以内(含1年)的账龄组合中,按5%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74.18万元。

(三)、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470.1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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