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76--齊魯高速:須予披露交易 - 認購理財產品

2021-05-28 16:46:58 - 联交所--披露易

原标题:01576--齊魯高速:須予披露交易-認購理財產品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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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luExpresswayCompanyLimited齊魯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76)

須予披露交易認購理財產品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於2021年5月28日與建設銀行訂立了新理財產品協議,據此,本公司認購由建設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00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新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交易(作單獨考慮)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25%,新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認購行為單獨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有關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此外,按照上市規則第14.22條的規定,由於理財產品協議項下的交易對手方相同、交易性質相近以及產品結構類似,且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交易在本公告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作出履行,該等交易需要合併計算。由於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交易的合併後的其中一項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在合併基礎上認購理財產品仍為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

一.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於2021年5月28日與建設銀行訂立了新理財產品協議,據此,本公司認購由建設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00元。

二.認購理財產品

新理財產品協議的主要條款及條件載列如下:

訂約日期:2021年5月28日

訂約方:(a)本公司;及

(b)建設銀行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管理人、銷售機構

:建設銀行

及託管人

認購本金:人民幣200,000,000.00元

存款期:92天

起始日:2021年5月28日

到期日:2021年8月28日

保證最低檔預期

:1.54%

年化收益率

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70%(即預期最高浮動收益率為2.16%)

投資範圍:本產品本金部分納入建設銀行內部資金統一

管理,收益部分投資於與歐元兌美元匯率掛鈎的衍生產品,產品收益與國際市場歐元兌美元匯率在觀察期內每個東京工作日的表現掛鈎。理財產品認購方的收益取決於歐元兌美元匯率在觀察期內每個東京工作日的表現。

建設銀行的保證:建設銀行對本金和按最低檔預期年化收益率

計算的最低收益提供保證承諾,並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市場行情對存款期間的歐元兌美元匯率進行觀測,嚴格按照合同明確承諾的約定收益條件支付投資者產品收益。

新理財產品協議之理財產品以本集團自有資金認購。

三.釐定代價之基準

董事確認,認購理財產品之代價(因已到期理財產品協議均已到期及其等本金已全數贖回,金額為新理財產品認購本金金額人民幣200,000,000元),乃由本公司與建設銀行經考慮本集團可用作現金管理目的之閒置現金以及產品的風險水平、投資條款及年化收益率後按公平磋商之商業條款基準而釐定。

四.認購理財產品的理由及裨益

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運營收益,本集團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合理利用本公司用作現金管理目的之閒置現金認購由建設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以賺取額外收入。同時,有關理財產品為本集團提供較一般中國商業銀行存款利率更佳之潛在回報。本公司一直密切及有效監控管理已到期理財產品的情況,直至及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無因該等產品而蒙受任何損失。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新理財產品協議條款乃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新理財產品協議以及其等項下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五.有關本公司及建設銀行之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為山東省的一個高速公路運營商,擁有對濟菏高速公路的特許權以及德上高速公路(聊城至范縣段)及莘南高速公路的收費權,負責上述各高速公路的建設、養護、運營和管理。

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長清支行,是一家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國成立的商業銀行。

六.上市規則之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新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交易(作單獨考慮)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均低於25%,新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認購行為單獨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有關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此外,按照上市規則第14.22條的規定,由於理財產品協議項下的交易對手方相同、交易性質相近以及產品結構類似,且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交易在本公告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作出履行,該等交易需要合併計算。由於理財產品協議項下之交易的合併後的其中一項的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在合併基礎上認購理財產品仍為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

七.釋義

「董事會」指董事會

「建設銀行」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長清支行

「本公司」指齊魯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6年

12月6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576)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已到期理財產品」指已到期理財產品協議項下的理財產品

「已到期理財產品

指本公司與建設銀行分別於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7日及2021年1月29日訂立之理財產品協議,據此,本公司認購由建設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00,000,000元、人民幣100,000,000元及人民幣200,000,000元。詳情請見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4月27日及2021年1月29日之公告

協議」

「歐元」指歐盟成員國的法定貨幣歐元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之境外

上市外資普通股,該等股份均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交易

「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新理財產品」指新理財產品協議項下的理財產品

「新理財產品協議」指本公司與建設銀行於2021年5月28日訂立的

有關認購本金金額為人民幣200,000,000元的理財產品之協議,包括單位結構性存款客戶協議書、單位結構性產品說明書、單位結構性存款風險揭示書及單位結構性存款客戶權益須知,該理財產品將於2021年8月28日到期

「百分比率」指具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相同涵義(適用於交易)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人民幣」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美元

「理財產品」指理財產品協議項下的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協議」指已到期理財產品協議及新理財產品協議的合

「%」指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齊魯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剛

中國山東

2021年5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剛先生、彭暉先生及劉強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陳大龍先生、王少臣先生、周岑昱先生、蘇曉東先生、孔霞女士、唐昊淶先生及杜中明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程學展先生、李華先生、王令方先生、何家樂先生及韓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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