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点吧”!多人参加快乐向前冲摔骨折,节目组没赔?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2024-05-28 08:18:54 - 北京商报

“负责点吧”!多人参加快乐向前冲摔骨折,节目组没赔?合同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参与《快乐向前冲》需要现场确认报名,报名之后经过导演面试,面试通过之后再交保险费。选手在场地上出现受伤等情况,保险就会生效。

5月27日,针对知名综艺节目《快乐向前冲》有选手落水后受伤一事,涉事景区金乡县羊山古镇军事旅游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情已经由保险公司介入,景区只是提供场地,赛道是节目组负责。而节目组相关工作人员则向媒体表示,会将问题向相关负责部门反馈,参赛者受伤后可以走保险。

有网友评论称,“是不是因为水比较浅所以会摔骨折”“节目组负责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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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表示,“这种带有风险的运动项目都是自己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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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到底应该由谁来担责?而选手在伤病治疗过程中,一旦产生超出意外险赔付范围的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

涉事方:交由保险理赔

每到暑期临近,作为一档户外水上闯关综艺,《快乐向前冲》总会收获大量的关注。然而,就在该档节目正在录制的当下,却被爆出有选手在闯关过程中受伤。

5月26日,有参赛者在社交平台上爆出自己在参与《快乐向前冲》节目时落水受伤。受伤后节目组并没有进行理赔,而是要求参赛者自行走保险。一时间,引发诸多热议。

公开资料显示,引发本次受伤事件的《快乐向前冲》金乡赛道设置在金乡县羊山古镇军事旅游区。现阶段,金乡赛道全新升级,将去年的4关升级为5关。分别为疯狂跑步机、翻滚积木、水上平衡木、胜“蒜”在握、飞身扣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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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针对这一事件,羊山古镇国际军事旅游度假区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参赛者受伤纯属意外,景区只负责提供场地,参赛者受伤需要和节目组沟通。目前经理正在处理此事,接到的通知是,参赛者仍可报名参赛。”

而《快乐向前冲》节目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回应到,会将问题向相关负责部门反馈,参赛者受伤后可以走保险。至此,双方均未明确表示将对受伤者进行保险以外额外理赔。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被爆出来的《参赛协议书》显示,山东电视综艺频道与金乡羊山古镇军事旅游度假区在确保比赛的硬件设施完好的同时做好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节目中如出现意外,除保险公司赔付的损失外,节目组不再支付参赛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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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通过《快乐向前冲》节目组了解到,参与《快乐向前冲》需要现场确认报名,报名之后经过导演面试,面试通过之后再交保险费。选手在场地上出现受伤等情况,保险就会生效。该保险是一款意外险,合计20元,由栏目组和选手个人承担一半,即选手需交费10元。目前暂时只有固定的10元这一保费选项。

“如果选手受伤后,现场有专业医护人员,还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会及时把伤者送去医院。后续保险公司和节目组也会有专人对接这个事情。”对于如果选手发生意外,如何走保险理赔相关流程,相关人员对记者介绍。

不过,该人员表示,并不知道承保的保险公司具体是哪一家:“肯定有保险,每个选手都签了保险合同。”

另据报道,5月27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文旅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正在协调处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目前伤者已就医治疗,据其了解伤者均为轻伤。

节目组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本次事件,北京商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秋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节目组应证明是否履行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王秋亮表示节目组作为组织者应在节目录制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检查、更换和维护等措施以保证设施的安全性,如未尽此类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参赛选手在竞技过程中遭受损害,节目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由于赛道是组织者负责的,景区可能仅是场地提供方,所以要求其承担责任有些困难。

同时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想要明确责任划分还需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双方之间签订了合同,撰写合同当中对此有明确的约定,那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双方没签合同,一般会考虑以侵权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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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早在2011年就有相似案例。据公开报道,家住在成都的邹某和家人很喜欢看当地电视台的某个闯关节目。为了体验一下闯关的娱乐和刺激,邹某来到电视台报名并签订了免责协议。而后在参赛过程中邹某受伤。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电视台虽与邹某签有免责协议,但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我国合同法也规定,合同中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而该案中的电视台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能保证其赛道设施的安全性,致使原告受伤致残,应对邹某受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争议:是否存在“霸王条款”

针对此次受伤事件,北京商报记者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受伤的参赛者认为其与节目组签订的合同中表示“除保险公司赔付的损失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此条款为霸王条款。

赵虎解释,关于是不是霸王条款,在民法典上有规定的是格式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没有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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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存在是否是霸王条款的问题,但是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目前没有公开信息说明该保险是否能够覆盖伤者的损失,如果说这个保险能够赔偿伤者的全部损失,那这个案件当中其实就不存在格式条款的问题。反之,若伤者的损失,保险只能赔偿一小部分,那其他的部分无人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即乙方的主要权利就受到了该合同条款的影响,那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这是一个格式条款。”赵虎如是说。

同时赵虎表示,参赛选手受伤后要保留好证据,像合同、付款记录等,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因为一旦发生纠纷的话,证据是最重要的。

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本次受伤事件,对于业内人士来说,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警示。无论是综艺节目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活动,都应该把参与者的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可能导致伤害的风险都应该被充分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通过本次事件也要提醒广大观众,对于任何综艺节目或活动,都要谨慎对待,保障自身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娱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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