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处置山火途中致人死亡",官方回应

2024-05-28 11:58:30 - 观察者网

据“沈阳网”公众号消息,5月27日,一则关于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一处级干部处置山火时致一人死亡的报道,引发网友热议。就此,沈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干部处置山火途中致人死亡",官方回应

据介绍,事发在今年5月2日下午,当时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清寨街道迷子沟村突发山火,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干部王某某驾驶救援车辆紧急前往现场实施救援任务途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郭某某死亡。市应急管理局对事故发生深感痛心,积极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涉事人员王某某已停职接受调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本溪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待调查结果明确后,市应急管理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另据此前新黄河客户端报道,5月2日傍晚,58岁的沈阳苏家屯区白清姚千街道尹家沟村村民郭涛(化名)倒在了血泊中。与他相隔几米远的对向车道上,就是贴有“沈阳应急”标识,却没有悬挂号牌的肇事车辆。在肇事地点上方,还悬挂有限速20公里的标志牌。

"干部处置山火途中致人死亡",官方回应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显示,肇事车辆疑为某国产品牌的中巴公务车,该车前方和车身侧面,分别贴有“应急指挥”“沈阳应急指挥”的字样和涂装,而在车头上方,还安装有红蓝相间的警灯。事故发生后,该车逆向停靠在道路左侧,车辆右侧车灯及保险杠均出现了破损痕迹。在这辆公务车的后方,则是倒在地上的郭涛和侧翻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据附近村民介绍,事故发生前,当地曾突发山火,公务指挥车疑在处置火情时逆行,与郭涛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惨剧发生。

“大概是下午五点多钟,我们听说出事了,五点二十分左右,我们到了现场,他就已经不行了。”郭涛的女儿向新黄河记者回忆道,事发当天正值五一假期,午饭过后,父亲郭涛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地里劳作,却再也没能回来。事发后,家属们闻讯陆续赶到现场,此时警方已经到场处置。家属们到现场后看到,肇事公务车上的人员已被清空,该车内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但却未见储存卡。此外家属们还发现,肇事公务车前后均未悬挂车牌,而且没有拆卸的痕迹。

日前,郭涛的女儿向新黄河记者表示,事发后,经过尸检,已经排除父亲酒驾、毒驾嫌疑。而目前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超过20天,家属们仍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于事发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以及肇事车辆司机的身份,至今仍是个谜。

"干部处置山火途中致人死亡",官方回应

5月26日,有知情人向新黄河记者透露,这起事故中,肇事公务指挥车司机系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某处级干部王某某,且车辆在事发时未悬挂车牌。5月27日,记者从案发地警方处获悉,目前已经确认肇事司机为王某某,案发时该车确实未悬挂车牌,因该案涉及相关检测鉴定,暂时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该案在正常调查中。

此外,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王某某的一位同事也向新黄河记者证实,王某某确实驾车肇事,但王某某仍在工作,“该调查调查,正在弄呢,不工作咋整。”

新黄河记者查阅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现,王某某所在的处室职责主要包括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相关预案、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等。在此前沈阳官方媒体的报道中还曾提及,王某某作为该处负责人经常参与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工作,其在采访中自述曾在开车时协调各方救援力量。2019年,沈阳市纪委监委曾通报了《关于3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原市安监局(即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机构改革前的机构)监管三处副处长王某某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被追究责任。而通报中的王某某,与本次肇事司机王某某同名。这份通报中称,王某某利用其担任监管三处副处长的职务之便,在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向烟花爆竹经销商索要节日礼品。此外,王某某还因违规接受管理企业宴请等不当行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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