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河北发布最新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部署,经河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6月27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因时因势科学精准做好涉疫地区风险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做好涉疫地区入冀人员报备服务工作
明确报备范围。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虽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人员,在入冀前应报备。其他地区来冀返冀人员无需报备。
畅通报备渠道。各地要及时公布入冀人员报备联系方式。需报备人员应提前48小时,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报备,或直接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等报备,也可通过家人等代报。
做好报备后服务保障。负责接受报备的人员要精准掌握防控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分类进行登记报告。县级防疫办要加强报备后管理,对需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的,要明确专人对接服务;对需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的,要及时纳入社区管理名单,全程服务管理。
精准实施管控和监测措施
严格把握集中隔离对象。对中高风险地区入冀人员等风险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严格把握居家医学观察范围。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含直辖市的乡镇、街道)入冀人员,虽未划定中高风险区域但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乡镇、街道(含直辖市的乡镇、街道)入冀人员等风险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居家医学观察应“单人单户”或“单人单室”,同户居住人员一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规范健康监测服务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入冀人员,虽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但7日内社会面有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其他入冀人员,实施7天健康监测,做到“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规范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第1、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做好入冀人员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保障
规范入冀人员核酸查验。除通勤人员外(与京津核酸查验要求保持一致),其他入冀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冀。
做好入冀后第一落点检测服务。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人员、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人员,实行第一落点免费“抗原检测+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对其他入冀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根据本人意愿进行采样,做到愿检尽检。
继续实施常态化核酸筛查
坚持每周组织开展免费预防性核酸筛查。落实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制度,及时排查发现疫情风险;对17类重点人群按照不低于规定频次进行检测。要在12小时内将核酸检测结果上传河北健康码,在河北健康码设置“核酸检测计时提醒”服务,方便群众及时查验。
便利群众核酸采样。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优化核酸采样时间安排,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就便采样。
持续优化大货车保通保畅服务
严禁随意限制货车通行。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但行程卡带*号的司乘人员,经提前报备并实现“点对点”引导接送的,立即予以放行。
做好免费检测服务保障。对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但行程卡带*号且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司乘人员,在第一落点提供“抗原检测+核酸采样”服务,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立即放行,实行“点对点”引导至装卸货物目的地,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
做好通勤人员健康服务保障
落实与京津一致的通勤管理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对京冀、津冀通勤人员进行清单台账管理,落实社区防疫服务保障、联系等措施;实行与北京、天津一致的通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查验制度。
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保障。对没有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勤人员,在第一落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如因发生疫情导致难以正常通勤的,要为其工作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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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