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七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2-06-28 18:18:3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七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七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迎江区宝妈惠家母婴用品店等。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处罚〔2022〕40号

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91340800662915189B

江新祥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3日

2

庆市监迎处罚〔2022〕30号

安庆市迎江区宝妈惠家母婴用品店

92340802MA2WCY7K6N

吴满平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商品,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1日

3

庆市监迎处罚〔2022〕52号

安庆市迎江区青青水果店

92340802MA2UTUN714

胡勇城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1日

4

庆市监宜处罚〔2022〕22号

安庆市宜秀区金色华联超市

92340811MA2Q118382

江源源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

5

庆市监宜处罚〔2022〕23号

安庆市宜秀区大乐购生活超市

92340811MA2UTA2U1D

李龙超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

6

庆市监宜处罚〔2022〕24号

安庆市宜秀区丹源水果店

92340811MA2U1HAW59

杨丹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

7

庆市监宜处罚〔2022〕29号

安庆市宜秀区绿山岭农副产品经营部

92340811MA2WCLH51A

王苑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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