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商用户用气 拧紧燃气“安全阀” 在“安全生产月”里,我市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科普宣传

2023-06-28 07:42: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特区报

规范工商用户用气 拧紧燃气“安全阀” 在“安全生产月”里,我市积极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科普宣传

6月26日下午,深圳市燃气集团罗湖(盐田)分公司客服人员、罗湖区桂园街道执法人员一起走进谭厨中山传家菜(红岭店),进行入户燃气安全检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

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笔者从深圳市燃气集团获悉,为营造全社会安全用气良好氛围,强化市民用气安全意识,该集团联动各区各街道持续推进“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入户燃气安全检查,科普燃气设备使用知识,拧紧用气“安全阀”。

6月26日下午,深圳市燃气集团罗湖(盐田)分公司客服人员、罗湖区桂园街道执法人员走进谭厨中山传家菜(红岭店),进行入户燃气安全检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

深圳燃气:

入户开展燃气安检普及安全知识

在谭厨中山传家菜(红岭店)后厨,深圳市燃气集团罗湖(盐田)分公司客服员卢佑发正手持燃气泄漏检测仪进行泄漏检测。检测仪表上的数据显示为零,则表示未漏气。

“检查的时候,我们主要看看燃气管道、燃气设备、用气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是否腐蚀损坏,再用燃气泄漏检测仪进行泄漏检测。”卢佑发解释。

他还重点查看了工商用户有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转;三联动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厨房内的燃气灶具是否合格,燃具连接软管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

卢佑发提醒谭厨中山传家菜(红岭店)相关负责人,平时不用气时应关闭炉前阀和入户总阀并关注压力表变化;三联动系统必须24小时通电;如发生漏气应关闭燃气总阀,打开门窗通风,不要开启任何电器开关,到室外拨打25199999热线,等待工作人员上门处理。

桂园街道:

专门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开展检查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据了解,罗湖区桂园街道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靠前指挥,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会同各社区工作站及燃气集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检查。

桂园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张贻湘表示,燃气安全不容小觑,街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厨房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是否使用金属波纹管、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方面,并对存在较多、较大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具责令限期整改单,现场指导整改。

“我们企业时刻绷紧了安全生产这根弦。”谭厨中山传家菜(红岭店)经理刘婷婷介绍,每个月基本都有一次燃气公司或者街道上门的安全检查,店里每一位员工都会进行灭火器的使用培训,午市晚市收市的时候都有安排专人负责开关总阀,记录压力表变化,自行检查阀门是否关闭。

提醒:

工商用户应安装泄漏报警装置

深圳市燃气集团罗湖(盐田)分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郑宗铭在接受采访时提醒: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同时,部分餐饮用户因用气环境等因素,还应加装电磁切断阀及强排风设备。以上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测、到期更换,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保障有效使用。

其次,根据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规定,商业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软管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此外,商户应选用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的商业燃具。熄火保护装置在燃具意外熄火时,能够及时感知并自动阻断燃气通路,避免燃气泄漏,保障用户的用气安全。

最后,用气场所严禁“瓶管混用”;严禁圈占、包封、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及设施。

安全知识

商业用户燃气用气场所要求

1.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和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设置满足通风需求的机械送排风装置,燃具上方应设置有效排除燃烧烟气设施。

商业用户燃气设备设施要求

1.禁止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燃烧器具必须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2.使用燃气前后必须检查燃气器具是否完好、燃气开关是否可靠,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报修或者更换。

3.供应多台燃气灶具,应采用钢管敷设主管道;燃气主管道与多台燃气灶具连接时,应当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定长不锈钢波纹管或金属包覆软管,长度均不得超过2米,且中间没有接口。

商业用户用气操作要求

1.每次点火前要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使用时保持空气流通,不要离人,使用后关好燃气总阀;每天营业结束前由专人检查总阀门和灶具开关是否关闭,做到人走气断,并记录检查情况。

2.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3.禁止将安装有燃气设施的场所改为卧室、浴室、值班室或者其他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场所。

4.禁止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管道设施等燃气设施;禁止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5.禁止使用燃气明火取暖;禁止使用明火查漏。

6.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7.禁止盗用燃气;禁止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8.定期检查管道及燃气器具是否漏气。

9.定期检查燃气使用场所是否保持通风良好。

10.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及灶具连接管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稳固;定期检查未使用燃气时总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规范配置齐全且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12.定期检查可燃气体报警探头是否定期送检,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完好有效。

13.当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和怀疑燃气泄漏(闻到异常味道)时严禁点火,严禁开、关任何电器,立即关闭总阀,打开窗户,疏散人员,到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应急抢修热线25199999或报警。

(庄瑞玉王文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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