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24-06-28 02:46:4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6证券简称:瑞玛精密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龚菊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龚菊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龚菊明先生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龚菊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龚菊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uzhouCheerssonPrecisionIndustryGroupCo.,Ltd.

(3)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4)股票代码:002976

(5)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6)董事会秘书:谭才年

(7)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8)邮政编码:215151

(9)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10)传真:0512-66168077

(11)公司网址:www.cheersson.com

(12)电子信箱:stock@cheersson.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1)《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菊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龚菊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助教,198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2000年8月至2022年8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苏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及苏州城市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资产评估教学工作。曾担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对《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7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2日每天9:00-12:00、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谭才年、刘薇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16807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龚菊明

2024年6月28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976证券简称:瑞玛精密公告编号:2024-06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13: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1至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案1至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6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11:30及14:00-16: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才年,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年月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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