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4-06-28 02:46:17 - 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72,181,371.66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71,493,122.17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75%。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71,493,122.17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271,493,122.17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6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关于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方案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由于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处于本基金的封闭期内,本基金提前结束当期封闭期并进入赎回选择期。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进入赎回选择期。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赎回选择期豁免《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基金自动清盘条款、封闭期内赎回限制等条款。

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8日。赎回选择期结束后的次日(2024年7月29日)起,修改后的《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者赎回或转出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安怡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博时富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时间:2024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7月1日,共1个工作日。2024年7月2日(含该日)起1年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尊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4年7月1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证券简称为“恒指科技”,扩位证券简称“恒生科技指数ETF”。

2、其他需要的事项

(1)因2024年7月1日为香港特別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相关的开放日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7月1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2024年7月2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在2024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一年度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博时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博时恒生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证券简称为“恒生医疗”,扩位证券简称“恒生医疗ETF”。

2、其他需要的事项

(1)因2024年7月1日为香港特別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相关的开放日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7月1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2024年7月2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在2024年7月1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一年度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扩位简称:标普500ETF,交易所代码:513500)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溢价,交易价格偏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幅度较大。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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