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从严压实防汛责任 从严落实防汛纪律

2024-06-28 08:43:54 - 咸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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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将迎来新一轮大范围强降雨,叠加前期持续强降雨影响,江河湖库水位上升,长江全线、斧头湖、西凉湖等超设防水位并持续上涨,山洪、地质灾害和洪水风险较高,防灾减灾任务十分艰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打赢防汛救灾硬仗,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对有关纪律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从严压实防汛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做细做实防汛抢险各项准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把防汛救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预测预警,落实好临灾触发“叫应”机制;要强化重点防范,加大对山洪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临山临崖道路等巡查排查力度,盯牢“头顶库”“头顶塘”和险工路段,保障行洪排涝通道畅通,严防城市内涝;要高效组织应急抢救,备足备齐抢险救灾物资,发生突发情况迅速有效处置。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保持战时状态、战时作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要从严落实防汛纪律。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防汛救灾工作最前线,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要配合协作,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严禁玩忽职守、缺岗缺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要做好防汛备汛响应准备,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不愿担当、临阵退缩,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工作,要闻汛而动、冲锋在前,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要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制度;严禁散布、传播虚假消息,要坚决维护防汛救灾期间社会稳定;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要坚决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打牌等行为,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及侵占克扣群众财物行为,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通知要求,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救灾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区域及重点地段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巡堤查险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查防汛救灾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对违反“十个严禁”问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并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防汛救灾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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