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被罚款21000元

2024-06-28 08:55:56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规定,被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1000元。

据公告内容,经过调查核实,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已充装完的重瓶区有1只氧气瓶无检验合格标牌,该单位也无法提供该只氧气瓶的检验合格报告,涉嫌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

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规行为。因此,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进行罚款21000元的处罚。

北京兴晨氧气有限公司被罚款21000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