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河南两家餐馆被处罚!

2024-06-28 15:29:2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6月25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第一批餐饮食品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其中,许昌禹州市两家餐饮店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河南两家餐馆被处罚!

3月4日,禹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餐饮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同时,发现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菜肴较多,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责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导致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禹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禹州市市场监管局3月1日依法对某餐饮店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同时,发现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菜肴较多,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20日,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责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导致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费。依据相关规定,禹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其他四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鹤壁市淇滨区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济源示范区某江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南阳市宛城区某记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三门峡市湖滨区某杰大盘鸡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作者|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杨会玲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