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类私募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启动 私募圈热议行业合规经营“更上一层楼”

2024-06-28 16:39: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植  上海报道

针对私募监管,相关部门再出新政。

近日,北京证监局借鉴持牌机构主体监管工作有益经验,启动北京辖区证券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主体监管工作试点。首批20家试点私募机构包含股票多头、量化、债券类等20家,包括淡水泉、九坤、卓识、明毅等多家百亿级别行业头部私募机构。

根据试行的主体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将按照以下原则开展:

一是监管资源与主体监管对象数量相匹配原则,选取少数机构实施主体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正向引导与监管警示相结合原则,对试点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要求整改规范为主,必要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提升私募机构监管配合度,培养私募机构合规意识;

三是保密原则,主体监管所获取的业务信息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相关信息仅供监管工作使用,原则上不与其他单位、个人共享相关信息;

四是动态调整原则,主体监管名单内机构可视情况进行调入调出,实现名单动态更新和各类别机构台账的有效衔接。

就具体工作内容而言,试点私募机构管理人应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人员变更报送、管理人及基金情况报送工作,北京证监局可能视情况开展约谈或检查工作。

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北京证监局将视情况向基金业协会通报主体监管对象相关的正面、负面信息,如建议加快办理管理人登记或产品备案、纳入分类整治列异名单、暂停产品备案等,通过双向激励起到积极引导规范展业的作用。

记者多方了解到,多家试点证券类私募机构已设立合规专岗,负责对接相关监管部门,配合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做好相关工作。

一位私募基金负责人向记者分析说,相关部门之所以采取证券类私募主体监管工作试点,主要与当前私募行业发展状况有着密切关系。如今,私募不但投资策略与产品类型日益多元化,募资渠道与品牌推广方式也与前些年相比呈现较大变化,若按照以往的业务监管、产品监管、行为监管、审慎监管等做法,未必能及时全面洞察私募基金在日常经营过程所存在的风险隐患。

“尤其是当前金融市场交叉风险加大,相关部门也在持续完善针对私募基金投资业务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风险识别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具有硬约束的私募行业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提高紧急状态下的风险研判准确性,精准采取应对措施。”他认为。此次相关部门之所以先选择北京地区20家证券类私募机构作为首批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对象,一方面是这些私募基金规模较大,其业务异常波动有可能会对金融市场带来较大影响,需及时有效化解处置,避免私募行业发生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是这些私募基金内部操作合规性较强,相应的运营状况、人员变动等方面信息报送效率较高,能尽早形成一系列操作规范,推广复制到其他私募机构身上,推动整个私募行业更规范的发展。

这位私募基金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不少私募机构对主体监管工作试点持欢迎态度。因为他们普遍认为,自己在报送私募基金相关运营信息过程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能有效快速杜绝某些业务违规操作隐患——比如私募发布的视频内容涉嫌“恶意竞争”、未能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应披露的投资信息等,一旦私募机构通过与监管部门沟通注意到这些风险隐患并迅速整改,就能解决诸多业务风险。

此外,部分私募机构认为在纳入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后,若能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评价,不但有助于加快产品备案效率,还能吸引更多持牌金融机构将它们纳入业务合作“白名单”,既能拓宽产品募资渠道,又能与持牌金融机构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合作,推动私募各项投资策略更好落地实施。

记者获悉,目前私募业界普遍预期,在北京辖区开展证券类私募主体监管工作试点后,上海、深圳等汇聚大量证券类私募基金的地区或将很快“跟进”。其中,当地行业头部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或将率先纳入主体监管试点范畴。

一位上海地区量化私募机构投资总监向记者指出,对于纳入主体监管工作试点的证券类私募机构而言,可以更好地接受监管一线指导与满足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私募机构的合规经营意识与风控效率,既给自身稳健经营奠定更扎实基础,又能形成某种示范效应,推动整个私募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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