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食品【新泰祥烤里脊肉(熏烧烤肉)】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3年8月25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GZJ23120000001833382)。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GZJ23120000001833382)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GZJ23120000001833382),涉及北辰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新泰祥烤里脊肉(熏烧烤肉)(生产日期:2023-04-12;规格型号:计量销售)。被抽样单位:天津物美未来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港东店,标称生产者:天津市佰纳鸿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该批次烤里脊肉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并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复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0.075g/kg,实测值为0.143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1日启动了生产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12日生产经营涉案“新泰祥烤里脊肉(熏烧烤肉)”合计50千克(已除去留样和出厂检验所用),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650元,违法所得100元。生产者对该批次烤里脊肉开展召回,截至目前未有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7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佰纳鸿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新泰祥烤里脊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原因是投料时原料之一生抽已含有山梨酸钾,仍按照原配料加入山梨酸钾,导致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对问题原因进行了排查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