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物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和管理服务费!哪些钱业主不用交了?

2023-08-28 19:19:32 - 京房字

各位粉丝:

上周,北京市发布新规,物业公司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我们在【京房字号外】上全网第一时间推送了这一消息:【重磅】物业公司今后将不得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服务费!。

新政发布后,我们的后台私信和群里收到了很多粉丝的留言提问,都是一些具体的执行问题,比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后是不是就不用交了?装修不收押金和管理服务费,那么建筑垃圾清运费是否还用支付?等等。

今天,我们就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给出权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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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涉及到相关收费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运费,二是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押金。

先看第一个方面,新政有两条。

1、物业公司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2、对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物业公司不得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如果物业收费标准中没有包含生活垃圾清运费的,则是可以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每年每户30元,该标准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不少粉丝询问,为什么第一条说了不能收取,第二条又说物业收费标准里没有包含的可以收呢?

注意,这其实是两个概念,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这是两个费用。

北京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为本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2元,由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具体征收。

也就是说,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应该政府来收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物业公司是无权收取的,但部分物业公司此前却收取了这个费用,这属于乱收费,因此这次明确了物业公司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所以说,不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就不用交了,只是物业公司不能作为主体来收费。

当然,这个标准已经是30多年没有变过了,收费金额太少,甚至覆盖不了收费的成本,因此有些区域实际上并没有收取这个费用。

而居民的生活垃圾清运费则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为30元/户·年,这是可以由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

但为了防止物业公司重复收费,这次新政中还明确了,对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已经包含了生活垃圾清运费的,就不能再单独收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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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再来讲第二个方面,装修押金和管理服务费。

这两个费用这次很明确了,物业公司都不得收取。不少粉丝询问,前两天刚交了装修押金和管理服务费,能不能找物业退还?

这次新规是印发之日起实施,新规的印发日为本月21日。也就是说,在21日(含)之后交的,都可以找物业公司退还。

有不少粉丝问,装修中还有一笔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这个以后还用不用交?

市住建委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说,这次新规中明确的是装修的管理服务费和押金,与建筑垃圾没有关系。建筑垃圾方面国家有规定,谁产生谁付费处理。

也就是说,装修垃圾可以自己付费找有资质的清运企业来处理。如果想让物业公司来清运,那么就与物业公司协商支付清运的费用。

最后,一些粉丝担心,装修押金还带有一定的防止装修中拆改结构,以及噪声、粉尘扰民的作用,毕竟以往出现了问题,物业可以扣押金。那现在物业公司不收押金了,是否无法制约这些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押金的规定,因此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是过去算是一种“约定俗成”来收取押金,只能说是“合情但不合法”,因此新规中要求不得收取。

至于有没有押金和物业对于装修的巡查职责,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要进行相关公示、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和监督等。

“物业是受全体业主委托,对大家共有的部分进行管理,其中就应当包含对装修的巡查和监督,所以就不应再单独向装修人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他表示,至于对违规装修的约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物业公司在巡查中发现可以制止,制止后无效就要上报相关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就会依法处理。

这次的新规中也明确,物业公司要加强小区内拆改共有部分的巡视检查,不得以不收费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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