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人赌博收不回? 法院:不受法律保护

2024-08-28 03:07:09 - 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8月27日讯 赌场内为赌客提供贷款,赌场被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8月27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双凫铺人民法庭公布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债主向法院起诉维权被驳回,理由是相关借贷不具有合法性,依法应予没收。

2021年2月6日至9日,姜某在某“斗牛”赌场内提供现金和微信转账兑换业务。8日晚,赌客周某输钱后,向姜某借了5万元现金继续赌博。9日凌晨,当周某准备刷卡还账时,公安机关将这个聚赌窝点端了,现场扣押的全部赌资作没收处理,赌场被依法取缔。

事后,姜某多次微信联系周某,要求其将所借的5万元归还,时至2024年1月,这笔钱仍未要回。姜某认为,其向周某提供的现金5万元并未收取利息,应当属于民间借贷,周某应归还上述款项,遂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令周某偿还借款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姜某在赌场向周某出借5万元用于赌博,其主观上明知出借的款项用于违法活动,客观上也为周某参与赌博提供了条件,促进了赌博这一不法行为的进行,故案涉5万元应认定为赌资。即使姜某主张未在周某处获取利息,但赌博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姜某在赌博现场向他人提供赌资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驳回了姜某的全部诉求。

姜某因本案中的“出借款项”行为,被法院确认在赌场内负责提供现金和微信转账兑换业务,并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案涉赌资已被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并已作没收处理,周某也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提醒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本案中,姜某自以为提供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却忽略了只有合法利益受到损失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市民日常民间借贷中,若想保护好债权有效并得到偿还,应当注意什么?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提出了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首先,应当保证借款的合法性,包括资金来源与使用去向,都要符合现行法律要求。

其次,过程一定要规范书写相应的借条,对金额、利息、还款时限等精准固定。很多借贷纠纷都是约定不明或言词模糊引发的。

再次,尽量要求对方提供相应履约担保物或是担保人,发生逾期还款时才能最大化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对方一旦逾期还款,一定要注意相应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及时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一般约定有还款期限的,还款期限届满3年内,债权人应当及时起诉,主张权利。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胡逸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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