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顺畅——《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解读
转自:石家庄发布
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后,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衡量一座城市地方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近日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到2025年建设期满,全市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不低于30%,著作权作品年登记量每年不少于8万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平均办理周期要控制在45天之内,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顺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我市应当如何做?
优化法治环境
夯实行政保护基础
提高法治化水平是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环。《方案》明确,将修改《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定》,制定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和《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聚焦专业市场、展会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在司法保护方面,加强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转移、举证妨碍等证据规则的运用,破解举证难题。综合运用行为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效能。
强化裁诉衔接,畅通裁诉衔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绿色通道”,提升裁决审判质效。打造“多维立体”海关保护网络,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合规高效进出口;推进京津冀海关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格局建设,深化协作机制,联合培训、联合执法。
拓宽多元途径
强化全链条保护
全链条发力,才能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
我市将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领域,高标准建设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人员、场地、资金等方面对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立建强一支集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诉调对接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人才队伍。
加强行政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模式,形成合力;在调查取证方面加大协作配合,必要时开展联合调查,深挖涉案犯罪链条;加强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构建“自治共治”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实现知识产权仲裁、人民调解、司法保护之间的高效衔接。指导重点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提升行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和专利纠纷调解室,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工作的全覆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辖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总量不少于16家,指导市场开办者(主办方)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纠纷。
加强探索创新
推进保护体制机制改革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改革。
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运行机制,配齐配强专业化行政裁决人员力量,承担全市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推动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改革,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办法。建立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开展“一案四查”,在办案中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石家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窗口,深度融入全市大保护工作格局,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检察服务与保障。分层分类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建设,及时更新知识产权人才库,打造优质办案团队和人才梯队。
深化开放合作
加强对外知识产权保护交流
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对外合作交流,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参加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等交流活动,推动晋州鸭梨、赞皇大枣、藁城宫面、赵县雪花梨等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国门,强化合作共赢。
多维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通过进企业、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等有效方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深度挖掘宣传知识产权优秀典型案例,讲好石家庄知识产权保护故事。
聚焦重点领域,维护知识产权国家安全。提升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石家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平台”,提升外向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应对能力。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保护,为知识产权拥有量较大、保护需求强烈的企业和市场量身选派知识产权专员,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实现从被动保护向主动保护转变,有效激发创新活力。
完善石家庄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帮助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为辖区企业免费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咨询、维权服务,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生态循环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