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发布 明确队伍体系建设任务
华龙网讯(记者 王旭睿)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队伍建设、队伍管理、队伍保障
“《办法》全文5章、39条,主要从队伍建设、队伍管理、队伍保障3个方面进行规范,着重明确专业队伍范围、认定程序、建设主体、管理机制、保障方式等内容。”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办法》内容涵盖五个方面,总则中,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管理职责等要求。
队伍建设方面,明确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专业队伍建设标准要求,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职责和队伍认定要求。
队伍管理方面,明确专业队伍管理职责,队伍调度原则、调度程序、总结评估、协同合作、应急演练以及训练考核等内容。
队伍保障方面,明确经费保障、税费减免、表彰奖励、职级晋升、抚恤优待等内容;附则中,则明确《办法》自发布起便正式实施。
记者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乡镇先期处置,区县常态应对,市级专业攻坚”的梯次救援能力,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办法》制定印发是重庆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明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任务要求
“《办法》制定按照我市应急管理‘1366’工作体系要求,研究提出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办法》着眼重庆实际,衔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求,立足发挥专业救援队伍专长特点,进一步确立市、区县和镇街三级队伍体系,固化了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组建、直接管理、直接指挥”队伍的建设经验成果,明确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单位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从顶层设计上补齐了重庆市专业队伍建设的制度空缺,建立起应急队伍体系框架。
同时,《办法》注重落地落实,细化了应急队伍建设标准。针对航空救援总队、专业救援总队、专业救援支队、专业救援大队,从队员数量、场地要求、装备配备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建设标准;对电力、燃气、环境保护、城市管理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创新建立起每年定期开展市级、区县级行业专业队伍的资格认定工作,优化了专业救援队伍进出机制,对提升队伍建设整体质量有极大促进作用。
此外,《办法》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工作。着眼建立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应急救援队伍目标,明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纵向贯通建设管理的主体和要求,从指挥调度、协同联动、交流合作、训练演练、培训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队伍管理制度。
《办法》还确立了队伍应服从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及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调度制度;明确了队伍应急响应基本流程;建立起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交流合作机制。
保障方面,《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响应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关心关切,针对应急队伍保障体系不健全、队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失较大等问题,从经费保障、医疗保障、标志标识、职业发展、表彰奖励方面,大胆探索创新提出保障思路,还特别规定了队伍救援补偿、免费通行、税费减免等制度,推动解决应急救援队伍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