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有度 | “未”你普法,非成勿饮

2024-09-28 12:42:04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庆祝生日邀请同学聚会,一名同学因醉酒被医院发出病危通知,救治几天才脱离危险。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中学生酗酒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去年8月5日中学生张某生日,他遂邀请了几位关系较好的同学庆贺,起初几个人喝了几瓶啤酒,兴致起来后换成了白酒,期间,同学李某喝得不省人事,酒席结束后同学们联系到李某父亲,李父将李某接回后以为仅仅是醉酒,没有在意,便安排其休息。

品酒有度 | “未”你普法,非成勿饮

晚间,家人发现李某脸色极差,将其送往医院。李某被医院诊断为酒精中毒、酒精中毒性脑病等,医院向其家人发了病危通知书,李某也被推进“ICU”进行抢救,经过几天救治,李某总算脱离了危险。

出院后李父就支出的30000余元医疗费与张父进行协商,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将张某及张父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用。

承办法官李晓丽着手做调解工作。但张父称,其子及同学们已经将李某交给其父,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其子及同学们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晓丽便采用“背靠背”的方式从法律规定、同学情谊、案件对孩子未来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调解,最终张父向原告支付了5500元医疗费。

品酒有度 | “未”你普法,非成勿饮

办案法官李晓丽说,目前,对未成年人饮酒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外,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需要家长对孩子尽到监护职责并进行正确引导,需要社会、政府多加强相关宣传。只有家庭、社会、政府多方配合,才能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未成年人,让酒精远离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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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中国酒业协会提醒您:请关爱成长,非成勿饮!

责编/于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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