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遭邻居阻拦 法院:符合政策规定 应停止阻碍工程施工

2022-10-09 16:24:31 - 封面新闻

四川阆中某小区内一楼栋有14户,在进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时,遭到了几名业主的阻拦。报警无果,其他几名业主代表将阻拦的几名业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的几名业主立即停止对案涉电梯加装工程施工的阻碍。

王某、张某林、李某江与何某月、苟某、刘某敏均系四川省阆中市保宁街道某小区某幢3单元业主。该单元一梯两户,共八层。

2020年9月7日,该单元业主协商签订《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协议书》,同意加装所在单元电梯,由三至八楼12户业主按约定比例分担加装费用。同日,阆中市保宁街道相关社区居委会依法进行了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

之后,业主负责人张某林依照户外电梯安装工程流程,完成了户外电梯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规划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登记等手续,第三人四川埃克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

在第三人施工过程中,何某月等三人以电梯距离楼栋外墙面太近、个人隐私易泄露、采光受阻、影响消防通道使用及人员正常通行等为由阻扰施工。

在2020年12月5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20日经报警协调处理无果后,王某、张某林、李某江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何某月、苟某、刘某敏停止对电梯加装施工的阻碍。

法院认为,在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居家养老需求日益凸显的当下,保障老年人群体安全方便出行已经成为社会重点。社区居家养老不仅符合中国传统习俗,也成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自主选择。

政府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方便居民出行,减轻了儿女赡养老人负担,事关民生福祉。

本案从安装电梯的合法性来看,该单元14户居民中12户同意并分摊电梯安装费用,不论是业主数量还是房屋面积所占比例均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

法院判决,何某月、刘某敏、苟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案涉电梯加装工程施工的阻碍。

法院介绍,本案系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到裁判文书说理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老年高层住户出行需求的实质性、完整性保护的司法精神,向社会公众展现了国家对老年特殊群体的特殊关怀,有利于促进邻里和谐和社会和谐。

封面新闻记者戴竺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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