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理一个案件到解决一类问题

2024-10-09 07:08:08 - 检察日报

从办理一个案件到解决一类问题

 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

“案子已经审完了,法院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我也终于远离了这场无妄之灾。”近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回访时,案涉村民陈某难掩感激之情。

陈某的遭遇始于一起虚假诉讼案。其身份无端被人利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笔26万元款项的借款人,又经过法院缺席审判和执行,成为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正当陈某一筹莫展之际,内乡县检察院的帮助,让他从困窘中逃离出来。

由个案“启蒙”,该院开展了对当地金融机构冒(借)名贷款这一类问题的监督,借助大数据战略思维,对银行贷款中涉及低保、五保、贫困、残障和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民间纠纷,进行要素式、全方位大数据审查,在过去一年,共有42起类似案件被纠正。

“从一个案件到一类案件,我们看到了检察办案的增长点。如今,善用大数据思维已成为大家办案的自觉。”在该院检察长马婉珍看来,数字赋能监督让更多的检察官尝到了高质效办案的“甜头”。

从个案办理中发现“蛛丝马迹”

现年26岁的陈某,职业高中毕业后就离开了内乡老家,一直在江苏打工。2023年5月,一纸执行通知书让陈某陷入了困境:自己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平台内的资金被全部冻结,仅有的几万元存款也面临着被执行的风险。

“我从没借钱不还,怎么就成了拖欠银行26万元贷款不还的被执行人?”陈某立即从江苏赶回内乡县了解情况,发现自己早在2020年,就成了一份生效民事判决认定的“义务人”,而那场几年前的庭审,自己从没听说过,更未参与其中。

“当事人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贷过款,却成了被执行人。”陈某来到该院反映情况,受理案件材料后,该院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没过多久,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显现,问题就出在当地的一家金融机构。

2016年8月初,当地某银行客户经理李某发现,自己经手办理的一笔26万元贷款,当事人在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如果贷款还不上,势必会影响自己业绩,想到平时和同事聊天时,听说有个常年混迹在社会的张某,手里有不少“白户”(征信干净、无违约记录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办理借名贷款手续,填补逾期贷款,一直屡试不爽。

李某当即与张某进行对接,张某随机找到当时在职业高中就读的陈某。张某以游戏返还现金为名,骗取陈某信任。在李某的经办下,陈某先后在空白借贷申请书、客户提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上签名。就这样,浑然不觉的陈某“成功申请”到26万元的银行贷款。当天,这笔款项即被李某支取,用于偿还此前经手的那笔26万元的贷款。后因陈某贷款逾期,李某所在银行将陈某诉至法院,经缺席审理,法院支持了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由陈某归还26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仅用一个多小时就走完了银行的所有流程,这样的高效率让人心生疑问。”随着对贷款资料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在一系列证据的相互印证下,案件承办人、该院民事检察部主任朱东月查实了这起虚假诉讼的全部情况。在证据面前,李某也坦白了借名“白户”办理“借新还旧”的行为。

随后,该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不久后,法院再审开庭,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的征信记录也恢复正常。

“陈某的经历,是一个偶然问题吗?”“银行借贷管理有没有漏洞?”“其他银行有没有类似的问题?”……

“李某冒名贷款的行为,在当地金融领域存在一定的重复性、交叉性。”凭借从办理陈某案中发现的蛛丝马迹及后续的调查核实,朱东月发现,李某经办的贷款业务,还有多笔是冒名贷款。

揭开虚假诉讼“隐秘面纱”

“这不单单是虚假诉讼,还涉及违法犯罪。”朱东月将李某涉嫌违法发放、挪用资金的问题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后,又和同事们思考如何对借名“白户”办理“借新还旧”行为以及案件暴露出来的贷款流程风险问题,向前一步开展监督。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不少冒名贷款的情况,一些受害人直到法院来执行了,才知道自己已经背上了巨额的贷款债务,这不仅严重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信贷资金的巨额损失。”朱东月介绍说,低保、五保、贫困、残障和在校学生等弱势群体,平日很少关注自己的征信状况,等到他们发现了问题,往往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难以在诉讼程序中解决上述问题。

面对庞杂的银行贷款信息,经大量个案索引、分析研究,朱东月想到了大数据的“助攻”。朱东月和同事们依法调取大量当地某商业银行自然人金融贷款业务数据以及与之相关的案件信息等,在此基础上,梳理出类案规律和监督逻辑,并进一步确定数据碰撞规则。

“通过数据比对碰撞,我们筛选出异常数据后发现案件线索240余条。”正是基于对贷款流程的抽丝剥茧,朱东月和同事们整理提炼出“特殊群体贷款人”“调解”“缺席判决”等要素特征,实现了对类似问题的精准聚焦,冒(借)名贷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由此而生。

为避免问题在不同金融机构重复上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借助数据赋能,一份为全县金融机构“量身打造”的检察建议落地。在这份检察建议中,该院提出建立健全金融业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金融大数据研判、健全联动执法普法机制等多项工作建议。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当地金融机构以落实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堵塞信贷漏洞,扎实推进金融机构日常贷款业务审核规范化,依法推动完善内部监管、离任审计、风险评估等制度10余项,开展以案促改3次,专项整治6次。

大数据赋能推动全行业治理

“大数据和检察监督融合,让检察办案更智慧、更高效,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今年3月9日,在内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委员听取检察院工作报告后,纷纷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检察监督新模式点赞。

“在冒(借)名贷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过程中,我们集中精力向两方面延伸:一是向前延伸至金融机构贷款发放阶段,金融机构利用该模型,提前比对贷款人信息,预防冒(借)名贷款发生,对借款人、担保人资格进行精准识别,扎实推进金融机构日常贷款业务审核规范化,促进贷款活动业务审批合法合规,为稳健高效经营金融资产提供保障;二是向后延伸至法院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阶段,法院利用该模型,精准识别存在冒(借)名贷款的案件,促进民事裁判公平公正。”马婉珍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自2023年以来,该院借助该模型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9件,950余人被移除征信“黑名单”,在信息比对中,有5名犯罪嫌疑人因违法放贷、骗取贷款、诈骗等行为,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至五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已将该模型纳入全省检察办案数据系统推广使用。”采访中,马婉珍告诉记者,数字赋能监督,既是“本”的提升,更是“质”的嬗变。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探索,挖潜能、促融合、提质效,促进数字检察积厚成势,以数字检察促进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