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开展“我把党来比母亲”故事丛书(三)征稿工作

2024-10-09 11:38:27 - 媒体滚动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我把党来比母亲”故事丛书(三)征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决策部署,民政部开展了组织编辑《我把党来比母亲》故事丛书(以下简称故事丛书)工作。目前,故事丛书(一)、(二)已顺利出版,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为做好故事丛书(三)的组织编辑工作,即日起开展稿件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围绕“我把党来比母亲”这一主题,讲述在中国共产党关怀培育下,在社会各界关心关爱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成长成才的真实故事,以及儿童福利工作者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感人事迹。

二、征稿对象

各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儿童类社会组织、儿童福利工作者和服务对象。

三、征稿要求

(一)面向中小学生读者,立足真人真事。稿件要以纪实文学的笔法,通过1–2个小故事,展示困境儿童昂扬向上的生命力。要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内容契合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语言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事例真实感人、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教育价值和引导意义。

(二)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增强作品吸引力。稿件文字部分体裁不限,篇幅在2400–2600字之间,为保护儿童隐私,不得涉及儿童姓名、住所、照片等个人信息。可自配与故事情节相关的插画以供选用,实现以图辅文效果,插画由本人或请他人制作均可,绘画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尺寸为420mm×297mm(A3纸、竖幅),扫描(不低于2M)后插入到文字部分相应位置。

(三)稿件须为最新原创作品,无版权纠纷。所投稿件及插画须符合国家著作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稿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与已公开发表作品重合或部分重合(部分重合是指超过1/3重合)。如系第三人称讲述,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若发生版权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或其监护人全部承担。

(四)著作权专用许可使用,依法支持稿费。凡经故事丛书(三)选中的稿件(含插画),按照故事丛书(一)、(二)的标准给付稿酬,并视为投稿者同意授权故事丛书(三)组编单位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作品使用、出版、宣传等权利,以及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情况下,对稿件进行必要修改,故事丛书(三)组编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稿酬已包括上述使用方式的费用。投稿者享有参赛作品署名权。

四、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市县民政部门深入挖掘本地区儿童福利领域的真实故事和感人事迹,筛选具备出版条件的稿件,报省级民政部门汇总。要采取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困境儿童,特别是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的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文艺创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二)省级推荐。各省级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各级民政部门提交的稿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中遴选3–5篇作品,每篇作品须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填写推荐语(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以及推荐语,将随作品一并发表),报送民政部儿童福利司。

(三)专家评选。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会同中国社会出版社,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儿童作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从各地所报作品中筛选优质作品,汇编形成故事丛书(三),并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将征稿工作作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投稿,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落实此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民政部门按时提交高质量作品,鼓励协调文字功底深厚、具有儿童文学创作经验的文字工作者帮助修改完善、重点润色。

(三)认真审核把关。各省级民政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本地各级民政部门报送的稿件认真开展遴选、把关,按照不低于故事丛书(一)、(二)的质量标准,挖掘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展示地区工作成效的精品力作。

请各地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稿件电子版(Word文档)、申报表、联络员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dukang@sina.cn,邮箱标题注明“xx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故事丛书(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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