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坚持“六个融合” 深度推进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2024-10-09 18:04:12 - 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坚持“六个融合” 深度推进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

福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以“六个融合”下好党建与业务“一盘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理念融合”,突出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一体推进

一方面,局党组深刻把握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充分认识和理解“党建+”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坚持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建立党建和财政监管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以系统思维着力促进党建和财政监管工作一体推动、深度融合。

另一方面,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在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方案等制定中,统筹安排党建与财政监管工作,努力推动党建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坚持“导向融合”,增强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政治自觉

一方面,牢牢把握“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出发点”,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着力点”,以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教育为“落脚点”,把创建模范机关、走好第一方阵的要求融入财政监管工作。

另一方面,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聚焦“国之大者”,切实把财政监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科学把握财政监管内涵和边界,推动监管职能转型升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监管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在闽落实落地。

三、坚持“学用融合”,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成果转化

一方面,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在深学笃行中进一步找准财政监管工作定位,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克服学用脱节、促进学用相长。

另一方面,紧盯发展难题,大兴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牵头开展“‘两国双园’财税支持政策”等重点课题调研,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与财政部关税司、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闭合环路,进一步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坚持“目标融合”,夯实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组织基础

一方面,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及时修订“达标创星”标准,引导各党支部立足处室业务职责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打造“书香墨韵信息港”“财政运行前哨站”等六大党建品牌名片,把完成中心任务和本职工作作为检验党支部组织力的试金石,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财政监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财政监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围绕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健全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八小时内外”的有关情况,在开展专项检查前,成立临时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财政监管工作全过程。

五、坚持“机制融合”,筑牢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健全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责任传导机制,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统筹推进,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有关会议,压紧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责任。

另一方面,坚持机关党建和财政监管工作联动式评价,在年度考核和抓党建述职评议中,对党建工作和财政监管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评价,把管业务与管党务、管作风、管思想兼顾起来,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时将机关党建考核和业务考核成果一体运用。

六、坚持“队伍融合”,激发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人才动能

一方面,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注重结合财政部综合考核,完善内部管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评先评优机制,把党务业务工作融合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动多岗位锻炼,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另一方面,机关党委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各党支部安排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从事党务工作,依托“青榕讲堂”实行“每月一学”,既提高党务干部对财政监管工作、处室职能的认识,又增强业务干部对机关党建工作、党务知识的了解,促进年轻干部党务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来源: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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